2021年10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7221491
传真:0912-7221491
通讯地址: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子洲分局
邮编:7184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子洲县恒安兴商砼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陕西省榆林市苗家坪镇周圪崂村 | 子洲县恒安兴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众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新建7万立方米/年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配套公用设施。 | 环境影响报告表 (全文链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