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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洲县文体广电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原子洲县文体广电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三定方案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物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长期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文物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县文化、文物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3、管理文学、艺术,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制定全县文化艺术比赛、评奖等重大活动;组织安排全县年度重大节日的文化娱乐活动,活跃全县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管理全县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和电影放映等艺术事业;统筹安排文化事业经费预算,规划协调全县文化设施建设布局。

4、归口管理全县文化娱乐、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互联网上网服务和音像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5、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全县“扫黄打非”活动,依法管理出版物市场,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

6、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新闻出版、文物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县文化、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7、指导、协调全县文物工作;审核申报县级和省级重点文物的保护、考古发掘、古建筑维修项目;监督管理文物市场,负责文物复制品管理、流散文物征集和文物鉴定工作;检查指导全县文物安全工作,推行文物安全风险等级鉴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文物、盗掘古墓葬、走私贩卖文物的案件。

8、研究提出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利用,协调管理假日旅游;依法对全县旅游市场进行管理,查处违反旅游法规、规章的行为;受理旅游者投诉,督促、检查旅游企业对投诉的处理,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依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拟文体广电局与旅游局整合,更名为子洲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内设文化馆、图书馆、文管所、文化市场稽查队没变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所属4个事业单位预算和1个财政定额补助事业单位组成。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本级)

2

文化馆

3

图书馆

4

文化市场稽查队

5. 

文管所

6. 

文工团

 

三、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搞好重大节日庆典活动和群众娱乐文化活动。

2、办好文学刊物《大理河》,创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积极开发剪纸、雕刻等民间艺术产业。

3、加强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净化“网吧”经营环境和“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加强对音像市场、图书市场和印刷行业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为广大学生创造健康的学习环境。

4、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加强田野文物保护,认真做好田野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工作。加强值班、带班,确保文物库房安全。做好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普查子洲县普查工作。

5、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启动建设文工团排练大厅及业务用房大楼。

6、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完成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

7、做好包村、扶贫工作,积极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

8、大力发展旅游业。积极争取资金,编制全县旅游文化发展总体规划,启动建设南丰寨中共陕北第一次代表会议纪念馆,制作精美的旅游景点标识牌,提高知名度。做好参展省第八届艺术节工作。

9、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63人;实有人员136人,其中行政13人,占7.3%;事业123人,占69.5%。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1人,占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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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本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648.74万元,总支出4648.74元,与上年增加2137.1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工程项目预算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4648.74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648.74万元(机关服务3835.58万元,图书馆176.68万元,群众文化314.85万元,文化市场管理73.3万元,文物保护支出188.33万元),政府性资金支出6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均增加2137.1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工程项目预算增加。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财政总支出4648.74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648.74万元(机关服务3835.58万元,图书馆176.68万元,群众文化314.85万元,文化市场管理73.3万元,文物保护支出188.33万元),政府性资金支出6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均增加2137.1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工程项目预算增加。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本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648.74万元,总支出4648.74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88.74万元,政府性资金支出6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均增加2137.1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工程项目预算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4648.74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88.74万元(机关服务3835.58万元:人员经费128.47万元、公用经费101.03万元、项目支出3606.08万元;图书馆176.68万元:人员经费160.34万元、公用经费1.34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群众文化314.85万元:人员经费303.18万元、公用经费0.9万元、项目支出10.77万元;文化市场管理73.3万元:人员经费68.34万元、公用经费1.5万元、项目支出3.46万元;文物保护支出188.33万元:人员经费159.48万元、公用经费0.9万元、项目支出27.95万元),政府性资金支出6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经济分类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5.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9.41万元(基本工资392.48万元,津贴补贴180.09万元,奖金18.65万元,养老保险111.8万元,职业年金46.41万元,住房公职金49.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67万元(办公费44.8万元,印刷费4.2万元,咨询费1.8万元,水费2.14万元,电费5.5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等14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1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4万元(生活补助20.4万元)。

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度无因公出国组数和人数;2018年度公务用车维修费1.8万元,与上年相比均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政策要求,规范制度,厉行节约,压缩支出;2018年度无国内外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2、2018年与2017年培训费支出均为0,无增减变化。

3、2018年与2017年会议费支出均为0,无增减变化。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64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985.48万元、项目拨款3663.26万元。项目实施良好,基本按照计划进行施工,并且按照预算执行,做到工程如期完成。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67万元,与上年收支均减少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政策要求,规范制度,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2、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663.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1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2505.26万元。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没有出现违规现象。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购置情况说明

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量为69.10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1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17%(房屋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通用设备61.7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89.29%(汽车29.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1.97%;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专用设备0.3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51%(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文物陈列品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图书档案0.8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17%;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6.1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8.85%。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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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广电局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