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1016093803P/2022-03406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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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2-02-17 09:08:11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子洲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在2021年度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各乡镇、各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由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
群众利益无小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始终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2021年,网站编发各类信息7967余条,点击量达454余万人次,发布政策文件26个,政策解读26个,推进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门户网站新开设“建党百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乡村振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题专栏,累计发布信息614条,并优化调整了政务主动公开栏目;加强对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规范性。网站同时开设了新媒体矩阵栏目,收录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25个,公开了子洲县档案馆现行文件查阅室、图书馆现行文件阅览区等联系方式,政务信息载体多元,有效拓宽了政务公开渠道,一年来,梳理注销全县政务新媒体10个,新开通并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11个,全部纳入监管系统,全县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5368余条,阅读量达320余万人次。政府信息公开的在线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开通“我为群众办实事”民生问诊——群众亟待解决问题网上征集专栏,开展意见征集10次,参与投票人数2230余人次。百姓问政(县长信箱)受理网民发帖1840件,时限内办理1780件,办结率97%。共办理网络舆情13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全县本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4件,办结依申请公开4件;办结4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决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流程,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公开,信息公开前要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层层审核把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调整优化了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目,开设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专栏,明确了各栏目监管责任人;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监管,政务新媒体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监管系统,指派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的编辑审核发布,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时实现了政府网站一号登录功能。
(五)监督保障
每季度对各乡镇、各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对于信息发布量少、图文信息质量不高、未按规定期限注销公众号等单位进行了公开通报,被通报的单位要总结不足,提高认识,并按要求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至政府办备案,全面调动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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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19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6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 | ||
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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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6.0824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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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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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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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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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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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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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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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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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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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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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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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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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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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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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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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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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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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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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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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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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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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于涉及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不能多渠道公开;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质量不高。三是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到位。
下一步,我县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要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拓宽公开渠道,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进社区、进村镇,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二是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能力,熟练掌握政策,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解读。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积极谋划,探索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开展培训活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共收取依申请公开信件4件,未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人收取任何的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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