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按照中省市最新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紧密结合全县重点工作、经济社会热点和群众关注焦点,立足自身职能,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方面,积极主动对标上级要求,立足实际、精准发力,全方位探索创新工作形式,提升工作质量,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7523条,其中政府文件114条,政府会议96条,政策解读17条,基本民生类信息465条;同时监管全县承担政府职能的部门单位开设政务新媒体33个,其中微信公众号26个,微博2个,抖音3个,今日头条2个,推送信息4700余条。
1.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严格落实重点领域信息保障责任,及时更新重点领域各栏目信息,不断做好稳岗就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回复等内容,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政府门户网站2022年新增“法治政府建设”“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乡村振兴”等专栏。
2.政策文件解读方面。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坚持政策制定、发布与解读工作同步推进原则,政府各部门是政府政策文件解读的责任主体,一年来,以不同方式解读17条。
3.“政务公开+活动”方面。县政府办围绕中心工作拓展公开领域,积极创新开展“政务公开+”活动,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2次;县政府召开的常务会议等重大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民代表和市民代表列席会议12次;围绕重点工作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生产生活等方面的热点问题,开展“在线访谈”活动6次。
4.基层政务公开方面。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对照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指引及省级部门发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在政府门户网站做好原26个领域的基础上,新增交通运输、统计、广播电视、旅游等4个领域。
5.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对全县承担政府职能的部门单位开设政务新媒体33个,其中微信公众号26个,微博2个,抖音3个,今日头条2个进行不定期拉网式监管,确保政务新媒体更新及时、运行良好。33个政务新媒体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5700余条。
6.加强政民互动,回应公众关切。通过县长信箱、百姓问政等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反映问题,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实事。坚持两小时内对网民和群众的咨询、建议、投诉和求助及时做出处理。做到了有问必答、有疑必释,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求各承办部门借助互联网听民意、解民忧,切实为群众解决了诸多实际问题,切实让百姓共享信息化带来的红利。坚持通过网络服务群众,以群众需求为第一出发点,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组织协调部门答政,重点治理敷衍应付、推诿扯皮问题,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进一步提高网络问政工作效能。2022年度共受理网民发帖1360余件,时限内办理1360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申请公开的接受、登记、立案、转办、答复和归档工作。2022年,通过“子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入口,收到群众在线提交的两件申请公开事项,第一件申请内容为历年的财政预决算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第二件申请内容为《子洲县煤矿采空区和塌陷区恢复治理及搬迁补偿实施办法》文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决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完善了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保障体系,优化调整了各栏目,明确了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保障单位和更新时限,为各乡镇各单位下发县政府网站账号并自主上传信息,由县政府办电子政务信息中心指定人员统一审核,做到“网站栏目有保障、信息上传有审核、信息公开有依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加强网站日常维护,目前共开设网站首页、走进子洲、今日子洲、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部门乡镇七个版块。网站前台和后台单独服务器运行,并支持IPV6访问,提供中文简体版、繁体版,英文版,无障碍,手机端等多种浏览方式。规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在县图书馆、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便捷性、实效性。同时要求各乡镇设立政务公开专区,醒目显眼位置放置“政务公开专区”标识牌,公开资料展示架上方应注明“公开资料展示架”,并配备政务公开查询电脑,安排专人对专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政务公开专区正常运行。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每季度对各乡镇、各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1 | 19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83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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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务公开主动性还要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乡镇主动公开意识不强,还需要加强培训,并抓好日常督办和检查指导工作,使部门、乡镇进一步认识到政务公开将成为一项常规工作,不是抓一抓就有人搞,一不抓就放松。
2.在工作的开展中深度还不够。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涉及重点领域的部门,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方面仍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质量不高、内容不全、形式不优,仍然没有挖掘到应有的深度,应公开不公开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大对县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监督力度,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加强在政策解读方面和基层政务公开建设方面的培训,从解读形式、解读语言、解读质量上进一步提高,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的认识,在公开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