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及《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以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为导向,突出重点领域、规范公开程序,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持续稳步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政府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不断提升,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子洲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委、考核办等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电子政务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业务保障部门,在县政府办的领导下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电子政务办公室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全县相关部门,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也都成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工作。
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子政办发〔2019〕119号)文件,围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成了全年的指导性意见并进行了任务分解。2019年,全县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9162条,其中发布概况类信息量116条,政务动态信息量439条,信息公开发布量8607条。
(三)政策解读多元化。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时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切实增强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我县2019年共解读政策文件15份,对重要文件等进行了详细解读,让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政策文件精神。
(四)网站建设运行情况。
2019年,子洲县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9162条,总访问量达328294余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20 | 19 | 17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20 | 增21 | 23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58 | 增12 | 1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1 | 增16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15 | 12852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4 | 4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县级“热”,部分乡镇、部门“冷”,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还不够扎实;二是公开的规范化还有待加强,公开的形式信息多,实质性公开少,结果信息多,过程信息公开少,正面信息多,负面信息公开少,被动接受信息多,贴合群众需求信息少。
2020年,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如下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拆除政务公开“玻璃门”“旋转门”。继续强化各部门负责人的思想认识,转变工作理念。打破一些部门固有的“壁垒”,纠正思想上的“被动应付”,拆除各类阻碍政务公开的“玻璃门”“旋转门”,真正让公开成为习惯、透明成为自觉。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增加社会广泛知晓度。继续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做强做优政务“两微一站”等新媒体平台,综合利用政务大厅、子洲县广播电视等平台、各乡镇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以及政务服务热线等增加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度。
三是提高公开质量,服务群众需求。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对群众广泛关注、涉及百姓切实利益的重点领域,重大民生事项,全流程、全过程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四是深入开展“政府开放日”,听民声解民难。完善“政府开放日”活动制度,让“政府开放日”活动成为常态,并向基层延伸,主动邀请更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走进政府,了解政府工作,增加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信任与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