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1016093803P/2023-02907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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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3-01-20 11:19:40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子洲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子洲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将2022年子洲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四个方面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办事流程,主动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2022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水利工作动态43条,发布更新领导信息、单位职能配置等5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水利工作宣传、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形象工作来抓。我局具备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分别是子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局办公楼宣传栏、户外张贴公告等。
(四)平台建设。我局主要通过子洲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网络公示,无其他公示平台。
(五)监督保障。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以及来陕、来榆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把握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工作基调,聚焦生态立县、产业富民、教育强基、创新驱动四大战略,统筹做好水灾害防治、水资源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改善等各项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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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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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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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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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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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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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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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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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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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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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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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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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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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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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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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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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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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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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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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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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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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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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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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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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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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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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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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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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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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但是还存在着信息公开内容深度不够、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使公众充分了解水利工作,支持我县水利事业的发展。
三是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加大宣传告知力度,使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覆盖更多更广的服务对象,方便群众就近获取所需政府信息。
2023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以及来陕、来榆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准确把握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工作基调,聚焦生态立县、产业富民、教育强基、创新驱动四大战略,统筹做好水灾害防治、水资源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改善等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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