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局领导的组织安排,子洲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时间将涉及财政领域的相关政策文件等重要内容向社会公布,以便于市场主体准确把握政策意图。同时,通过设置专题专栏方式,及时将公众所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与宣传。
(一)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主动公开。我局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主动公开财政机构职能及办事地点和流程,主动公开财政监督检查服务职能,政府集中采购有关事项服务职能,持续发布动态信息,满足广大市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等权利。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为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规范办理程序,强化督查督办,我局完善了《子洲县财政局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完善了公开审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职责,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和回复申请人,做到能公开的就公开,确保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我局一是明确和规范了我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责任股室(中心)、公开时限、公开依据等事项。二是在县政府网站开辟“财政资金”专栏,又细分“预算信息”“决算信息”“绩效管理”“巩衔资金”“直达资金”五个版块。对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政府债务、“三公”经费、巩街和直达资金等进行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效,推动财政整体工作稳步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对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对此,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优化财政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好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不断扩大财政信息公开影响力和宣传力。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所属业务股室和下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三是严格依法依规继续开展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