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1016093803P/2022-03429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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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2-01-29 09:29:00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子洲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并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及时更新。二是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做到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较好提升了政府公信力。三是较好履行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信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
(四)平台建设。县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公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五)监督保障。通过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统筹工作力量,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通过加强协调,狠抓落实,强化督导,依法依规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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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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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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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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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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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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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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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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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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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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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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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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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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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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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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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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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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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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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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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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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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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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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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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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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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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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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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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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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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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信息公开量依然偏少;二是创新意识不强等问题;三是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有的科室还存在报送信息不积极、不及时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信息公开的能力和自觉性;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之更有利于单位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等方面发展;强化依法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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