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1016093803P/2022-03419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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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2-01-26 14:36:48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子洲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单位职能及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公开工作动态等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一)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主动在县政府网站公开预决算、绩效管理等信息5条,公开工作动态36条,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工作动态116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具备多样化的信息公开渠道,分别是子洲县人民政府网站,子洲县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子洲县司法局抖音号,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县司法局未建立独立信息公开平台,统一纳入子洲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群众可通过子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乡镇→政府机构→司法局查看我单位基本信息及动态,亦可在搜索栏直接搜索子洲县司法局或其它关键词索引关注事项。
(五)监督保障。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全面提高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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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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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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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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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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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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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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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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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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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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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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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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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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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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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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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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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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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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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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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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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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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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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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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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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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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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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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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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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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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7 |
3 |
0 |
7 |
17 |
0 |
0 |
0 |
2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个别公开内容不及时;二是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针对上述现象,我局将进行积极改进,一是明确专门的分管领导做好日常督促,对公开不及时现象进行监督提醒;二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持续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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