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1016093803P/2022-0341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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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2-01-24 09:11:53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子洲县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子洲县信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1年,子洲县信访局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线上线下联动,多平台公开,依托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加强日常信息更新维护,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局宣传栏张贴了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办事群众了解信息公开渠道,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年主动公开信息87条,其中在县政府网站公开预决算等信息22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35条,宣传栏公开20条,主要包括部门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具备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分别是子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办公室LED电子显示屏。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四)平台建设。县信访局无具体行政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职能。我局信息平台主要是新媒体微信公众号。
(五)问题整改。对自查自评和县政务公开办测评反馈的问题,及时分解交办,主动担当作为,坚持问题导向,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圆满完成了年度政务公开目标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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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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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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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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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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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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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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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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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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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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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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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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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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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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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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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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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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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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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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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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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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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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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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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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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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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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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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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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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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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在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回应群众关切不够,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二是对《条例》的学习不够深入,掌握的还不够好;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公开意识,增强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进一步规范梳理公开内容,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实效性。三是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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