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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商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政府政务中心的指导下,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和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副组长,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1、信息类别:主动公开了单位机构概况、政策文件、年报、预算、业务工作等各类信息。

2、公开的途径:通过子洲县政府门户网站、子洲电商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进行公开。

3、公开信息数量:工业商贸局政府网站更新的信息13条,子洲电商更新的各类信息54条,新闻媒体发布各类信息13条。

(二)平台建设:启动中小企业诉求响应平台,指定专人负责,会同发改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等11个职能部门,解决中小企业的诉求建议意见,全年共解决问题3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未发生针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行政诉讼案。

(四)制度机制建设:我局全年按照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等多项规章制度,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将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制度和工作信息通过政务公开会议研究,主要领导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工业和商贸流通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