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政府政务中心的指导下,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和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副组长,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1、信息类别:主动公开了单位机构概况、政策文件、年报、预算、业务工作等各类信息。
2、公开的途径:通过子洲县政府门户网站、子洲电商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进行公开。
3、公开信息数量:工业商贸局政府网站更新的信息13条,子洲电商更新的各类信息54条,新闻媒体发布各类信息13条。
(二)平台建设:启动中小企业诉求响应平台,指定专人负责,会同发改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等11个职能部门,解决中小企业的诉求建议意见,全年共解决问题3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未发生针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行政诉讼案。
(四)制度机制建设:我局全年按照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等多项规章制度,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将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制度和工作信息通过政务公开会议研究,主要领导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工业和商贸流通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