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1016093803P/2021-02642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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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1-01-26 10:17:55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子洲县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子洲县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力推进水利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子洲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将2020年子洲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四个方面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办事流程,主动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局属各单位严格按照“五公开”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确保主动公开率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做到及时公开。2020年水利局在县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更新领导信息、单位职能配置、水质监测报告、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和浏览。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水利工作宣传、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形象工作来抓。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予以明确。我局具备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分别是子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局办公楼宣传栏、户外张贴公告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四)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同时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作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
(五)监督保障。专门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有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截止目前,我单位未发生对外公开信息涉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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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5 |
减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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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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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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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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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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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41 |
增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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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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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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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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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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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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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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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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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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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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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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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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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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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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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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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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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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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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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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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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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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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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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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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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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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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但是还存在着信息公开内容深度不够、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使公众充分了解水利工作,支持我县水利事业的发展。
三是依靠基层组织,加大宣传告知力度,使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覆盖更多更广的服务对象,方便群众就近获取所需政府信息。
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加强学习培训,细化措施,继续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路,坚持“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坚持疫情防控与水利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围绕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切实加强水旱灾害防治,强化水利建设管理,狠抓项目前期工作,努力提高机关自身建设水平,全面推进水利发展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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