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1016093803P/2021-02638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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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1-01-26 08:37:04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子洲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子洲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司法局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从司法局工作实际出发,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处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0年我局主动在县政府网站公开预决算等信息4条。局微信公众平台18条,主要包括部门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局未收到任何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具备多样化的信息公开渠道,分别是子洲县人民政府网站,子洲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办公大楼LED显示屏,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县司法局无具体行政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职能。我局信息平台主要是微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指定专员负责管理,全面提高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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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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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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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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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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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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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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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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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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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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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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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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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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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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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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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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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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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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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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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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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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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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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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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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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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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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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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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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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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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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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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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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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6 |
4 |
0 |
0 |
1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的内容不及时,运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应对实际工作的能力需要强化和提高;二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公开的内容和种类还有待进一步延伸和细化。
对于上述问题,我局将积极督促改进,加强工作指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2021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工作,不断提升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在其他公共场所如采用电子显示屏、报纸、电视、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便民利民上更加灵活多样;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落实力度;五是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增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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