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足全县“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积极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增强公开实效,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不断强化公众号建设,梳理和补充陕西省政务服务网站信息,突出可读性、便利性,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涉及部门文件、通知公告、财政信息、会议信息、重点项目、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务信息12条;在各级各类媒体发布政务工作宣传报道29篇;在政务大厅通过电子屏主动公开政务工作信息;同时,县政务服务门户网站统一服务入口已对接到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全县841项审批服务事项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制定了工作职责、信息公开目录,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县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和重要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对部门职能、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固定信息予以长期公开,确保公众能快捷、方便的获取政府信息。我局还开通了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及时、有效和快捷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畅通互动渠道。2020年,我局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条,累计阅读量1000余次。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一是落实内部管理和责任考核追究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本局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日常工作部署,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咨询和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是完善社会评议制度,针对评议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评议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年未发生因信息不公开、公开不及时、不到位而被举报、被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全年未发生因部门信息公开而引起泄密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41 | 270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97.157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梳理、整合公开信息,继续加快微信公众号建设,规范公开办事服务信息;充分利用“信用榆林”平台、子洲县政务服务网、公示栏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企业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是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工作效率。继续做好子洲政务服务网的运行,提升网上办事服务,继续推出网上便民服务措施,提升网上办事工作效率。
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执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