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子洲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将2020年子洲县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五个方面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0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文旅工作动态等信息共计21条,政务新媒体“子洲文旅”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56条,建议提案办理11条,政府集中采购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文旅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全面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局上下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积极参与的联动氛围,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审核制度,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发布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
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于2020年1月3日开通微信公众号“子洲文旅”,指定专人负责,紧紧围绕工作能够及时发布信息,目前运行情况良好。
(五)监督保障
常态化监督检查政务公开情况,按照常态化要求及时、准确、实事求是的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确保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2 | 2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4364756.67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们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优化了栏目,加大了督促检查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文旅事业的发展和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完成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还需要提升;二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途径还需要拓展。
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加强学习培训,细化措施,按照“文旅活县”的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党建为统领,以项目为抓手,不断完善和提升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切实加强文旅建设管理,狠抓项目前期工作,努力提高机关自身建设水平,全面推进文旅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