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各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2020年度/ 正文

子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子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子洲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力度,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持续推动打造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政府机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心全意服务退役军人

(一)主动公开

我局2020在县政务网站发表各类信息15条,其中工作动态14条,退役军人招聘信息1条;全年办理和回复网络信访18条,回复率100%,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负总责,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上传发布的工作机制,保证人员、责任、措施到位,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保证政府网站信息推送的同时,于今年9月份,开通“子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服务,包括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招聘信息等,同时制作革命事迹专题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五)监督保障

按照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完善正信息采编、审核、公开等相关制度,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工作。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是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为此,我局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加强信息联络员与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信息联络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我局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三是通过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