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31016093803P/2020-0254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1-15 15:03:0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子洲县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子洲县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5
来源: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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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强化检查、抓好监督,平稳有序地推进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工作动态。

(二)主要亮点和成效

1.严格审核,规范发布。发布的信息一律需要明确是否属主动公开的内容,由具体经办人、办公室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层层审批,严格把关。坚持业务信息与政务信息公开相结合,认真梳理对外公开发布事项,做到及时公开、及时发布、更新行政工作动态,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杜绝失泄密安全事件的发生。

2.大力宣传,现场讲解。结合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等在人流密集地点摆放宣传台,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答疑解惑,宣传经济普查、统计法等相关知识,提高群众统计普查知晓率。

(三)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根据县政府有关要求,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1.多研究,多部署。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研究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措施,要求本单位制定的通知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专业人员做好本专业统计分析和信息撰写,确保信息公开保质保量、不出纰漏。

2.加强公开审查,提高公开力度。对本单位制定的通知文件、会议动态、数据信息等,均由专人审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把关,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提高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3.进一步规范财政预决算公开。2019年,我局财政预决算信息由会计统一负责,全面公开通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系统和考核工作机制。

5.加强规范管理,维护沟通平台。明确规定对公开信息的责任主体、公开内容与时限;明确政府门户网管理人和主要负责人,对平台发布信息存在疑问、留言等现象进行处理;明确局人员座机连接手机,时刻接受咨询、反馈,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一年来,我局更新、报送政务公开信息,相关报表及时、准确上报,较为圆满地完成上级交给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 公开制度建设。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科学划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信息,梳理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分析和工作动态10条。

2. 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透明度,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办公室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发布管理。

二、网站发布(更新)信息情况

基础信息更新

领导信息

单位概况

机构职能

联系我们

9

0

0

0

动态信息发布

工作情况

财务信息

政务“五公开”

决策公开

执行公开

管理公开

服务公开

结果公开

10

6

0

0

0

0

0

百姓问政

咨询

建议

投诉

0

0

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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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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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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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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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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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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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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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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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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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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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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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主动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二是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工作人员兼职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够。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今后工作中,要及时、准确公布政务信息,保证政府信息数量和质量;要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要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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