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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9年,子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子洲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相关规定,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建设和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规定、要求,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3月5日至12月31日。

(一)成立了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赵赟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具体事务。得益于领导的高度重视,全局上下达成共识,齐心协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

(二)加强学习培训。为增强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我们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政府相关文件,使得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到政务服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突出。

(三)采用规范发文稿领导班子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网站发布(更新)信息情况

基础信息更新

领导信息

单位概况

机构职能

联系我们

1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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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信息发布

工作情况

财务信息

政务“五公开”

决策公开

执行公开

管理公开

服务公开

结果公开

10

0

0

0

0

0

0

百姓问政

咨询

建议

投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在平台建设、公开内容、公开及时性等方面还存在不足,距离上级的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有差距。

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着重改进以下方面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指定专人负责。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