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1016093803P/2024-01542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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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4-12-23 10:21:17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子政办发〔2024〕103号 |
[ 名 称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的通知 |
子政办发〔2024〕1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为做好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高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有效防范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小锐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李 琪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马小国 县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畜牧兽医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子洲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解决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各成员单位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局,由李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县畜牧兽医局:统筹负责全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研究制定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全县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开展防控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引导公众科学认识、理性对待疫情,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控氛围。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病死畜禽私屠乱宰等执法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所需经费,确保防控工作资金到位,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管市场上的畜禽产品流通,防止染疫或疑似染疫的畜禽产品进入市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县卫健局:负责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与畜牧兽医部门建立疫情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采取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向人类传播。
县林业局:负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防止野生动物疫情向家畜家禽传播。
市生态环境局子洲分局:负责指导防控过程中环境污染研判、预警及处置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报告防控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防控合力,共同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和报告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隐患。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疫意识和能力。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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