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31016093803P/2022-0147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11-16 15:20:2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子政办发〔2022〕175号
[ 名 称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实施《子洲县促进企业挂牌上市暂行办法》的通知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实施《子洲县促进企业挂牌上市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2-11-16
来源:子洲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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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2021年6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精神,我办2021年2月1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子洲县促进企业挂牌上市暂行办法>的通知》(子政办发〔2021〕12号)暂停实施。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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