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1016093803P/2022-01472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2-11-16 15:20:29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子政办发〔2022〕175号 |
[ 名 称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实施《子洲县促进企业挂牌上市暂行办法》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2021年6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精神,我办2021年2月1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子洲县促进企业挂牌上市暂行办法>的通知》(子政办发〔2021〕12号)暂停实施。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