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1016093803P/2021-02235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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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1-10-12 09:56:05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县创建办督查禁燃区燃煤“清零”工作 |
为全面推进散煤治理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10月11日,县创建办组织工作人员对禁燃区燃煤“清零”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中,督查组对禁燃区域内所有煤炭经营场所进行逐户检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燃区域内采购、经营、销售散煤;同时,安排专人在主要路段、路口巡查,一经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燃区域内销售、运输、购买散煤的,依法没收其煤炭,有效震慑散煤买卖运输行为。自燃煤“清零”工作开展以来,各单位通过加强宣传、细化任务、严格执法、协调引导、督查督办,初步形成整治工作合力。截至目前,禁燃区域内已实现煤炭经营场所“清零”,效果显著。
督查组强调,燃煤“清零”工作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子洲县铁腕治污三十七项攻坚行动》的重要任务,也是改善子洲县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要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形成合力,以最坚决的决心,最有效的举措,不讲条件,不讲理由,不惜一切,推进燃煤“清零”各项工作的落实,坚决打赢环境保护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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