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1016093803P/2022-03072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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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2-05-09 17:20:07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
现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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