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1016093803P/2025-00179 | [ 主题分类 ]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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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5-03-11 08:47:56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苗家坪镇关于开展2025年度城乡低保对象年度审核的通知 |
为确保我镇城乡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根据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2025年3月在册城乡低保户。
二、年审时间及地址:
时间 |
村名 |
地址 |
2025年3月13日 |
杜家沟、张家湾、焦渠 |
各 村 村 委 会 |
2025年3月14日 |
苗家坪,居委、南丰寨 | |
2025年3月17日 |
水掌、代家沟、董家湾 | |
2025年3月18日 |
何家沟、梁渠 | |
2025年3月19日 |
高家砭、徐家河、庙岔 | |
2025年3月20日 |
康家沟、蔡家沟、王岔 | |
2025年3月21日 |
石窑畔、小山则 | |
2025年3月24日 |
麻新庄、郭家沟 | |
2025年3月25日 |
吴家沟、钟硷 | |
2025年3月26日 |
贺硷、田山渠 | |
2025年3月27日 |
大苗沟、佟家洼 | |
2025年3月28日 |
景家沟,周圪崂 | |
2025年3月31日 |
艾家河 |
三、年审所需材料:
1、低保对象(低保对象必须见本人)持全家人户籍证明(与户口本人口一致)、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及复印件;
3、在校大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在校证明);
4、重病患者需提供近期病历、诊断证明、花费清单;
5、离异者需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2024年一卡通流水复印件;
7、征信报告详细版(户口本上成年人都需提供)。
四、年审流程:
1、低保对象携带所需材料(按照年审材料顺序整理好)到村委会进行登记;
2、找驻村干部填写《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记录表》和《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3、找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审核资料;
4、审核通过,继续享受低保待遇;未通过取消低保资格。
五、其他事项
1、重病重残对象不方便到现场审核的,由家庭成员携带相关审核材料代为审核,并提供低保对象和近期《榆林日报》合照(需看清报纸日期)。
2、年审期间,如有疑问或困难,可向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民政办咨询。
3、未按通知时间年审的,取消其低保资格。
4、本通知最终由苗家坪人民政府民政办进行解释。
子洲县苗家坪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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