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31016093803P/2025-00179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5-03-11 08:47:5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苗家坪镇关于开展2025年度城乡低保对象年度审核的通知
苗家坪镇关于开展2025年度城乡低保对象年度审核的通知
时间:2025-03-11
来源:苗家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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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村委会、居委会:

为确保我镇城乡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根据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2025年3月在册城乡低保户。

二、年审时间及地址:

时间

村名

地址

2025年3月13日

杜家沟、张家湾、焦渠

2025年3月14日

苗家坪,居委、南丰寨

2025年3月17日

水掌、代家沟、董家湾

2025年3月18日

何家沟、梁渠

2025年3月19日

高家砭、徐家河、庙岔

2025年3月20日

康家沟、蔡家沟、王岔

2025年3月21日

石窑畔、小山则

2025年3月24日

麻新庄、郭家沟

2025年3月25日

吴家沟、钟硷

2025年3月26日

贺硷、田山渠

2025年3月27日

大苗沟、佟家洼

2025年3月28日

景家沟,周圪崂

2025年3月31日

艾家河

三、年审所需材料:

1、低保对象(低保对象必须见本人)持全家人户籍证明(与户口本人口一致)、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及复印件;

3、在校大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在校证明);

4、重病患者需提供近期病历、诊断证明、花费清单;

5、离异者需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2024年一卡通流水复印件;

7、征信报告详细版(户口本上成年人都需提供)。

四、年审流程

1、低保对象携带所需材料(按照年审材料顺序整理好)到村委会进行登记;

2、找驻村干部填写《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记录表》和《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3、找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审核资料;

4、审核通过,继续享受低保待遇;未通过取消低保资格。
  五
、其他事项

1、重病重残对象不方便到现场审核的,由家庭成员携带相关审核材料代为审核,并提供低保对象和近期《榆林日报》合照(需看清报纸日期)。

2、年审期间,如有疑问或困难,可向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民政办咨询。

3、未按通知时间年审的,取消其低保资格。

4、本通知最终由苗家坪人民政府民政办进行解释。


子洲县苗家坪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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