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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文件要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权益,现就子洲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公示如下:

子洲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事项

序号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对象

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频次

1

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督检查

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3.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4.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5.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安全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

8.电气设备安全

9.危险作业管理

10.现场环境与安全标识

11.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2.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

1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4.其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按照《子洲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及专项执法活动相关文件开展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月必查一次”。

2

对烟花爆竹经营的监督检查

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1.经营资质与合规性

2.安全管理制度与人员培训

3.储存与摆放安全

4.消防与电气安全

5.其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4.《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按照《子洲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及专项执法活动相关文件开展检查。

3

对工贸企业的监督检查

辖区内有色、冶金、轻工等八大类工贸企业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3.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6.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

7.电气设备安全

8.作业现场动火、高处作业管理

9.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0.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

12.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台账

13.有限空间安全管理

14.其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3.《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4.《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5.《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6.《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按照《子洲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及专项执法活动相关文件开展检查。

4

对煤矿企业的监督检查

辖区内的所有煤矿企业

1、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基础管理

3、通风系统

4、瓦斯防治

5、防治水

6、防灭火

7、监测监控

8、粉尘防治

9、顶板管理

10、机电运输

11、开拓部署于采掘生产组织

12、安全投入

13、应急处置与救援情况

14、其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煤矿安全生产条例》

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4.《煤矿安全规程》

5.《煤矿地质工作细则》

6.《煤矿防灭火细则》

7.《煤矿防治水细则》

8.《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9.《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1.按照《子洲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子政应急字〔2025〕1号)开展每矿每月一次“月必查”工作;

2.按照上级安排开展专项执法活动;

3.配合上级做好安全检查、督查工作。

5

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

辖区内油气开采企业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投保工伤保险和安责险,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7.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8.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9.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0.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1.火灾、中毒窒息、爆炸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2.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配备的情况

13.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1.《安全生产法》

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3.《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4.《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按照《子洲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及专项执法活动相关文件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