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1016093803P/2021-02603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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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1-03-29 15:56:17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子政发〔2021〕5号 |
[ 名 称 ] | 关于印发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
子政发〔2021〕5号
子洲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子洲县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2月16日县政府印发的《子洲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同时废止。
子洲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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