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1016093803P/2025-00612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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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5-07-01 16:34:06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关于子洲县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N1标段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
根据《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转发省人社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22〕52号)精神,由施工单位榆林市明元建工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子洲县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N1标段,现工程已竣工验收完毕并投入使用。存储单位榆林市明元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向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退还该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若施工单位榆林市明元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在该项目施工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凡在该工地工作过的农民工若有未领到工资的,请持有关凭证到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或投诉。在公示期间若未收到欠薪举报或投诉,将视为无拖欠,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依法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
公示期限: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31日
联系电话:0912-7226114
联系单位: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地址:子洲县丰庆路人力资源大楼四楼
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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