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31016093803P/2025-0057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5-06-11 17:02:5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关于子洲县标准化创业中心吸纳小微企业入驻的通知
关于子洲县标准化创业中心吸纳小微企业入驻的通知
时间:2025-06-11
来源:子洲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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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县创新创业环境,大幅降低企业创业成本,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助力我县经济发展,子洲县标准化创业中心面向社会进行入驻遴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入驻企业数量

初步计划遴选4家企业入驻。

二、入驻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税务关系在子洲县内优先。已创办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间不超3年(2022年6月份以后注册登记的实体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200万。

2.所从事经营项目、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性,商品化、产业化前景好,市场潜力大,生产经营符合环保要求。如新媒体运营、电商运营(抖音、快手小店)、行业设计、传统手工制作(面花、剪纸、雕刻)类等企业。

3.创业团队应制定明确的、经评估可行的《创业计划书》或相关资料;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的能力;必须保证能在创业中心正常开展工作。

4.入驻企业或团队要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技术、市场、经营和管理有一定的驾驭能力。

5.遵守子洲县对企业的有关管理规定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愿意接受创业中心的统一管理、考核和监督,并与创业中心的运营管理机构签订书面入驻协议。

6.优先安排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两后生”、返乡创业者(“七类人员”)。

三、入驻程序

1.提交申请。由服务对象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入驻申请,统一社会代码证、创业计划书或相关资料,创业者的身份证等复印件。

2.入驻评审。子洲县人社局、创业中心团队对入驻创业实体或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驻资格。

3.入驻。签订入驻协议(原则上不超3年),根据项目安排场地,协助企业入驻。

四、政策与服务

入驻创业中心的企业除可以享受国家及省市县各级政府制定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在入驻期间,按规定免租办公场地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管理性费用。对入驻企业免费提供部分基本办公设施,优先使用创业中心所配备的公共办公设施。

2.优先鼓励青年群体、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创业中心,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贷款。

3.注册满1年以上的,且带动就业能力强的企业,可优先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4.提供就业岗位宣传、岗位推送,以及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SIYB 为主的创业培训等培训。

5.提供创新创业咨询、政策咨询等服务,依托公共服务平台解决其他创业问题。

五、报送要求

1.项目入驻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7日(除周末),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纸质材料报送至子洲县零工市场一楼综合服务大厅,电子版发送至1348615506@qq.com。

联系人及电话:呼燕妮  0912-7225982


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子洲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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