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1016093803P/2024-01634 | [ 主题分类 ]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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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4-10-21 11:18:41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关于对政协子洲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回复 |
B
关于对政协子洲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80号提案的回复
马麟委员: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减少一线教师行政工作量、提高教师教学积极性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您提出的《关于减少一线教师行政工作量、提高教师教学积极性的提案》后,我局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业务股负责承办,现已办理完毕。
根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开展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陕教组秘(2024]4号)精神和《榆林市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二十条措施》(榆政办发〔2021〕34号)要求,县教体局已在全县开展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严格落实督查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等有关文件要求,教育局各科室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考核评比事项,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其他部门督查检查必须要征得教体局和政府同意方能实施。二是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严格规范专项工作进校园事项,涉及维稳、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疫等重要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教育局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三是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除国家统计局外,其他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须向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报请审批备案。针对中小学教师开展的调研活动,须经教育部门同意并部署,坚决避免不同部门多头和重复调研。
建立教师绩效工资总量逐年增长机制,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落实教师工资总额提高15%政策,继续落实提高班主任津贴,高中每人2000元标准核定班主任工作津贴,设立教育专项奖励资金,县财政每年预算专项奖励资金200万元,用于对中高考成绩提升、年度考核优秀学校以及各类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奖励。2022年奖励子洲中学“高中教育质量提升突出贡献”60万元,2023年奖励子洲中学“高中教育质量提升突出贡献”90万元,奖励雷琪平校长“教育帮扶杰出贡献”20万元。2024年奖励子洲中学“高中教育质量提升突出贡献”140万元,奖励朱旭亮校长“教育帮扶杰出贡献”20万元。
今后,我们将继续不断强化教育管理,深化综合改革,努力提高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县域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子洲人民交上满意的教育答卷。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子洲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0月20日
(联系人:吴文学,联系电话:0912722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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