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1016093803P/2024-01475 | [ 主题分类 ]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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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4-10-21 16:30:00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子公函〔2024〕43号 |
[ 名 称 ] | 关于对政协子洲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复函 |
类 别:A类
签发人:王祖岗
子公函〔2024〕43号
关于对政协子洲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复函
杜鹏飞委员: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县城设立失物认领处的提案办理情 况答复如下:
6月20日,收到您提出的关于县城设立失物认领处提案 后,我单位在6月27日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治 安大队具体承办,并多次与您见面沟通,现已办理完毕。
您提出的关于县城设立失物认领处提案已经基本解决, 目前,我局在子洲县公安局第一办公楼门房、子洲县公安局 第二办公楼门房、政务大厅、城西派出所、苗家坪派出所和 东街社区警务室共6个点位设置了失物认领处,配置了失物 认领柜(箱)和失物认领登记册,同时配有专人负责管理。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 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子洲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21日
联系人:屈海波 电话:18049129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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