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1016093803P/2024-01600 | [ 主题分类 ]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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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4-10-11 10:49:33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关于对子洲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复函 |
类 别:A
签发人:拓明明
子政农函〔2024〕128号
关于对子洲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39号建议的复函
马永栋、王双琴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砖庙镇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5月10日,收到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砖庙镇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的建议后,我单位在6月4日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高中华具体承办,并3次与您见面沟通,现已办理完毕。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砖庙镇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的建议已经解决,根据砖庙镇产业优势,我局组织对你们提出“关于建设砖庙镇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的建议”进行认真调研,并在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中安排373万元,用于砖庙镇旧卫生院帮畔和场地硬化工程,支持砖庙镇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园,后期我们将持续跟进该示范园建设情况,确保示范园建设能够发挥效益。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子洲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1日
(联系人:高中华 电话:1879128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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