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31016093803P/2024-0039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04-16 17:25:5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子政办发〔2024〕43号
[ 名 称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子洲城镇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子洲城镇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时间:2024-04-16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分享: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单位:

为充分发挥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GB /T18507-2014)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GB /T18508-2014)有关要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了子洲城镇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更新调整成果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验收,并经县政府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子洲城镇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予以公布,从2024年3月28日起执行。

附件:子洲县城镇基准地价表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子洲县城镇基准地价表

区 域

级别

商 服

住 宅

工矿仓储

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

元/平方米 万元/亩 元/平方米 万元/亩 元/平方米 万元/亩 元/平方米 万元/亩

城 区

I 780 52.0 675 45.0 488 32.5 599 39.9
II 540 36.0 480 32.0 383 25.5 423 28.2
III 390 26.0 338 22.5 203 13.5 292 19.5
IV 270 18.0 240 16.0 158 10.5 205 13.7
马蹄沟老君殿周家硷 I 240 16.0 198 13.2 167 11.1 183 12.2
何家集淮宁湾裴家湾电市马岔 I 200 13.3 141 9.4 122 8.1 132 8.8
槐树岔三川口驼耳巷砖庙 I 141 9.4 126 8.4 99 6.6 114 7.6

说明:

1.基准地价内涵:①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②土地开发程度:城区各用途宗地外“六通一平”(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讯、通路、场地平整);马蹄沟、周家硷、老君殿、淮宁湾、何家集、裴家湾、电市、马岔各用途宗地外“五通一平”(供水、排水、供电、通讯、通路、场地平整);槐树岔、三川口、驼耳巷、砖庙各用途宗地外“三通一平”(通电、通讯、通路、场地平整)。③容积率:工矿仓储容积率为1.0,商服容积率为1.8,住宅容积率为1.5,公共管理与公共管理用地为1.2。③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

2.土地用途分类说明: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分类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其中商服用地包括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包括工业用地、采矿用地、盐田、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