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1016093803P/2022-02108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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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2-04-08 10:47:26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子财发﹝2022﹞11号 |
[ 名 称 ] | 关于安排2022年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
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陕财办预〔2022〕30号、榆政财预发(2022)57号文件精神,现安排你们2022年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265万元,用于“疫情期间租赁留观酒店经费”。该资金全部列入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按指定用途,合理安排,专款专用。年终列入有关预算科目。
子洲县财政局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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