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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洲县防溺水隐患大排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子洲县防溺水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0日  

子洲县防溺水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

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压紧压实预防溺水安全责任,坚决防范溺水事故,结合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县政府决定开展防溺水隐患大排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针对全县存在溺水风险隐患的水域,全面压实防溺水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防溺水隐患大排查,全力整治防溺水问题隐患,力争实现“零溺水”目标。

二、组织体系

成立全县防溺水隐患大排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县级领导牵头负责,各乡镇(街道)、学校具体负责,各成员单位包抓的责任体系。

组 长:    张小锐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安   源 县教体局局长

                高   路 县水利局局长

                马小国 县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教体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县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高路同志兼任,成员有县教体局基教股李毅、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安祥、水旱灾害防治中心主任郭小斌、渠道库坝管护中心主任武鹏卫、水保生态检测站站长贾伟,负责全县防溺水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联系人:杜帅(0912-7221514,15091509164)。

三、责任分工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全县防溺水隐患大排查督导责任清单》(附件1)的职责划分,开展各乡镇(街道)的防溺水隐患大排查工作。同时要按照行业职能,出台本行业领域防溺水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指导各乡镇(街道)的防溺水隐患大排查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防溺水宣传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校园内和校园周边易发生溺水区域;自然资源部门负责露天矿坑等;住建部门负责因建筑施工形成水池、水坑等;交通部门负责桥梁等;文旅部门负责旅游景区水域等;水利部门负责河、湖、库、坝、渠等水域,对重要河流要进行分段管理;农业部门负责水窖等农业蓄水设施;卫健部门负责珍爱生命健康巡讲及防溺水安全急救培训;应急部门负责非煤矿山相关企业的涉水危险生产区域等;林业部门负责林地内的采砂坑等;住建部门负责辖区公园、绿化场所内水塘、湖泊及水上游乐场所设施等。县政府督查室要采取“四不两直”暗访、随机检查等方式,对排查工作进展和问题整改进行抽查。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落实防溺水隐患大排查工作责任,对辖区各类水域进行全面摸排,准确掌握相关水域基本情况,对危险水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巡查值守。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20日至5月24日)。各乡镇(街道)、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分别组织部署防溺水隐患大排查工作,传达各级防溺水工作要求,细化任务、检查重点和工作要求,落实排查人员和督查人员,明确职责,压实担子,扎实推进。

(二)集中排查整改阶段(2024年5月25日至6月10日)。各乡镇(街道)、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全面启动各自领域内的防溺水隐患大排查工作。要深入一线排查,确保隐患排查细致全面,不漏一片水域。要同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及时反馈交办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6月10日前所有问题都要整改到位。

(三)常态化排查阶段(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各乡镇(街道)、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集中排查整改阶段结束后,要紧盯重点水域、重点人群和重点时段,对辖区内集中整改阶段发现的危险水域进行常态化巡查检查,要做到危险水域有人管、有人巡、有人防,现场要有救援设施设备、有警示标志、有围栏围网等。尤其是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暑期工作,在关键节点做好暑假期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结合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要求,进一步把预防溺水工作作为教育宣传的重要内容,继续加强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全面总结大排查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形成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全面梳理排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立行立改,全面提升防溺水工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排查。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要按照“不漏一片水域”的要求,深入排查辖区内防溺水隐患,逐级落实防溺水工作,将责任到岗到人,确保排查整改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查,确保实效。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包抓区域的防溺水工作进行抽查和督导,确保溺水隐患排查到位,管控到位,确保巡查值守人员落实到位,确保各级工作人员履职尽责。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从集中排查整改阶段开始,每周五18:00前上报本周《防溺水巡查整改台账》(附件2)至防溺水大排查联络员群。

附件1:全县防溺水隐患大排查督导责任清单.pdf

附件2:防溺水隐患巡查整改台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