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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洲馃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子洲馃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


子洲馃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子洲县“子洲馃馅”地方支柱性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规范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市场秩序,提升品牌形象,推动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确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地理标志产品认定指南及相关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加快脱贫攻坚步伐,扎实推进子洲县“子洲馃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为提高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产业规模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正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的原则,形成子洲县“子洲馃馅”的食品工业产品化优势,打造外向型经济,力争在2024年12月使子洲县“子洲馃馅”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三、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子洲馃馅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子洲馃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小萍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建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张生刚 县政府办主任

             王加停 县工贸局局长

             安   源 县教体局局长

             丁   峰 县财政局局长

             刘满红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贺腾飞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高   路 县水利局局长

             郭   伟 县气象局局长

             高   举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续甫慧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子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由续甫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申报的组织、协调、监管等工作。申报成功后,“子洲馃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子洲馃馅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子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监管等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子洲馃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申报工作指导和任务分解,申报材料的汇总和撰写等工作。

县工贸局:负责搜集、汇总申报子洲馃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产品名称和类别、地域范围、人文特征(历史渊源、现实状况)、申报产区内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产品的地方标准、品质特色、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所获荣誉及奖励等方面资料及编写文件工作。

县教体局:围绕全县科技工作的总目标,认真落实子洲馃馅申报产品的科技奖励政策,抓好新科技项目建设工作,并对新科技项目予以大力扶持。

县财政局:负责子洲馃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活动经费和实施相关技术手段所需经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全县相关地理环境进行调查,绘制全县行政区域图和申报地理保护产品保护区域图。

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负责对申报产品区域内和周边环境以及水源和水质状况进行调查整治,确保申报产品区域内环境指标和水源、水质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县气象局:负责收集我县年平均气温、年降雨量、年日照、平均相对温度、常年积温、空气质量和四季气候情况等方面资料,为申报工作提供气象参考信息。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舆论宣传工作,为申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调研启动阶段(2024年1月1日-1月31日)。

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相关技术推广部门和有关专家的作用,广泛收集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进行充分论证,完成对子洲县“子洲馃馅”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可行性的调研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3月1日-4月20日)。

1.完成子洲县“子洲馃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材料的编写(包括地理特征、产品特点、历史渊源、文化背景和文化积淀、品牌建设和产业发展状况等)。

2.完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地域界定,绘制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保护范围图。

3.根据产品的特性、知名度、产品工艺等方面的因素,制定产品的产品工艺规范和相应的产品标准,报省标准化管理部门征求指导意见。

(三)申报初审和受理阶段(2024年4月21日~5月30日)。

1.将上述材料汇总成册上报省知识产权局初审。

2.经省知识产权局初审同意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并提交初审意见。

3.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公告。

(四)审核批准阶段(2024年6月1日~2024月8月30日)。

1.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审查后发布批准公告。

2.颁发《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批准证书》。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协调,提高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的有效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申报工作会议并汇报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有关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投入,提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的保障力。将子洲县“子洲馃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投入力度,为申报工作提供资金方面的必要支持,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三)积极宣传,扩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的影响力。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基本知识及申报阶段性成果,为申报工作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