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文件/ 县政府办文件/ 正文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洲县特种设备领域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子洲县特种设备领域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子洲县特种设备领域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安全大排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榆办字〔2023〕38号)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8个月的特种设备领域安全大排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领域安全大排查,消除安全风险,整治问题隐患,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持续推动全县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小萍 县政府副县长

执行组长:艾绳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 组 长:马 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二)业务小组

下设3个专项工作组,组划安排如下:

1.综合组

组 长: 艾绳武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 马 涛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组 员:郭云奇县市场监管局干部

负责方案制定、指导协调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工作,以及对排查结果汇总、分析、研判等工作(联络员:郭云奇15291075612)。

2.电梯检查组

组 长:郭保平 县市场监管局干部

组 员:安鹏程县市场监管局干部

负责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检测单位安全排查工作(联络员:郭保平18098030304)。

3.液化石油瓶检查组

组 长:曹随东 县市场监管局干部

组 员:吴阔阔县市场监管局干部

负责液化石油气瓶安全排查工作(联络员:曹随东18791282766)。

三、排查内容

(一)深入排查治理电梯安全隐患

1.组织开展电梯超期未检专项整治,提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质量。对公众聚集场所、投诉较多的居民住宅小区、使用15年以上等重点区域的电梯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查处未登记、超期未检等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电梯定期检验率,确保应检尽检。

2.强化对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提高维保工作质量。检查维保单位是否学习全国电梯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所维保电梯是否存在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多、监察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且整改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维保质量内部检查是否到位,以及作业人员或者技术人员的数量不能持续达到许可规则规定的最低数量;是否存在不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维保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加强对关键部位和主要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维护。

3.规范检验检测改革,提升电梯本体安全水平。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省市监管局关于电梯检验检测方式的要求,逐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核查检测机构是否建立“电梯检验检测信息化系统”,并涵盖电梯检测全流程、全过程的关键信息,能追溯检验检测工作的真实状况;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报告、公司资源条件流失、检测质量低劣等;是否存在应进行定期检验的电梯进行检测;是否发现使用超期未检电梯未报告监管部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深入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隐患

1.充装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是排查查充装经营企业是否完成充装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充装行为是否规范;二是排查液化石油气瓶配送管理情况是否到位;三是排查是否落实入户安检制度;四是排查充装气瓶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2.新增气瓶及用户安全情况。排查新用户是否依法依规安装燃气报警器、软管,是否存在使用位置不合理、灶具不合规等现象,气瓶用户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充装单位是否依法进行充装、气瓶经营单位是否落实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等。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0日)。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并启动安全大排查活动。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充装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特种设备检测单位,结合各单位实际,立即自行排查本单位内存在的问题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状况。

(二)实地排查阶段(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7月19日)。深入一线进行“体检式”排查,确保查的细、查的深、查的准。排查组要定期对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指导、督查,确认排查结果,及时反馈综合组,并报县安委办。

(三)隐患整改阶段(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11月20日)。各检查组在完成实地排查后,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细化实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问题隐患整改落地见效,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

(四)集中验收阶段(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21日)。整改阶段结束后,各检查组对问题隐患整改结果进行验收,确保问题隐患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各检查组要全面总结大排查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固化为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也要梳理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立行立改,在确保安全大排查工作走深走细、问题隐患真改实改的基础上,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集中整治。全面、准确、深入查找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隐患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销号。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二)进行巩固总结。对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进行全面认真“回头看”,重点检查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台账建立情况、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落到实处等情况。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