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23〕1号)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榆政发〔2023〕4号)精神,为全面做好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子洲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研究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胡 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生刚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虎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薛鹏飞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苗 飞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艾 波 县委编办副主任
崔奋荣 县发改局副局长
曹志伟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周小鹏 县工贸局副局长
苗联合 县民宗中心主任
王祖岗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发金 县民政局副局长
马登刚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 东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梁亚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张文伟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杨 斌 县交通局副局长
王 飞 县文旅局副局长
常 荣 县卫健局副局长
柴俊岗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拓 军 县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董凡荣 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纪 岩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郭 欢 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乡镇和部门的沟通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局长张虎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领导小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