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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子洲县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社会群众反映突出强烈的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快解决全县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的问题,限期完成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早日为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子洲县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县专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郭建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满红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拓   鑫  县住建局局长

              刘培瑞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薛鹏飞 县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苗   飞  县政法委副书记

              胡斌权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高胜云 县法院副院长

              苗  锋  县纪委政务监察投诉中心负责人

              张宏伟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米   明  县信访局副局长

              赵   立 县税务局副局长

              秦  飞  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

              王   琦 县发改科技局正科级干部

              韩红卫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县专班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不动产登记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刘满红兼任,办公室联系人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韩红卫担任,联系电话:18791818001。县专班自成立之日起运行至2023年6月底。

二、主要职责

(一)县专班。贯彻落实有关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要求,统筹部署全县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工作的问题,审议和研究推动问题解决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及全县有关疑难问题处理方案等;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全县工作开展。

(二)县专班办公室。负责落实县专班确定事项,组织开展工作调度,拟定我县有关具体问题处理方案,协调解决相关具体问题;向县专班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通报问题解决进度,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县专班安排部署。

三、职责分工

县纪委监委:负责指导全县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推进中的执纪问责,落实容错纠错和保护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全县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政策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重大网络舆情监测与处置工作。

县委政法委:负责指导全县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中的维稳等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指导各相关部门依法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开发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纳入信用联合惩戒名单。

县公安局:负责对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过程中涉及的开发商违法犯罪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县财政局:财政部门做好房屋质量检测、消防安全检测等由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费用的落实和保障,做好相关价款费用的管理,配合问题处置等工作。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负责所监管县属企业并协调县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完成相关项目涉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情况的认定和出具处置意见。

县资源规划局:负责县专班办公室各项工作,负责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化解工作,按规定做好土地、规划、不动产登记。负责全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缴追缴工作,做好全县欠缴土地价款征缴追缴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依职责完善工程施工、建筑质量、消防、竣工备案等手续,代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涉及房屋质量、消防安全的项目进行鉴定,房屋维修基金的征缴追缴等工作;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行业及企业的监管,督促开发企业主动配合完善相关手续,对失信开发企业进行惩戒。负责对相关项目人防工程进行认定,督促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做好欠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征缴追缴工作;负责对相关项目中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协助核查、提供相关企业的登记注册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房地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联合惩戒,依法依职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完善人防手续审批及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县信访局:负责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中重大信访事项受理、按照属地转送交办,并做好相关督办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落实“证缴分离”、税费价款征缴追缴等工作。

县法院:负责对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四、工作机制

(一)县专班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相关工作时,可临时召开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或有关乡镇参加会议。

(二)县专班研究事项以专班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专班办公室定期督促检查研究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对工作进行调度。

(三)县专班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落实专班安排的工作任务。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