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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洲县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关爱帮扶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关爱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使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权益得到保障,建立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关爱帮扶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县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关爱帮扶工作。研究拟定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关爱帮扶工作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向县政府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和指导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关爱帮扶工作,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工作对接,信息共享,完善关爱帮扶工作体系;督促、检查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关爱帮扶工作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残联、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县民政局为牵头单位。

负责人:王小萍 县政府副县长

召集人:万   雄 县民政局局长

             柴俊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怀健 县教体局工会主席

             胡炳权 县公安局副局长

             高   瑞 县司法局妇委会主任

             纪海燕 县财政局预算股副股长

             郭建梅 县人社局主任科员

             周   伟 县卫健局妇幼健康和家庭发展科科长

             马   博 县医保局副局长

             高长莉 县乡村振兴局三级主任科员

             胡建明 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陈   宁 县妇联副主席

             叶崇瑞 县残联服务中心主任

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县长负责,县民政局局长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出现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等情况时,由相应岗位的领导及相关人员替补,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设一名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 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一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呈送县长和分管副县长。

(二)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将落实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关爱帮扶相关任务情况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跟踪汇总有关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适时向成员单位通报,重大问题或事项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决定。

(三)调研制度。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督促指导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可组织专题调研,调研情况及时抄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督导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导落实,实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享有关信息和统计数据。

四、 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积极主动承担各项任务,深入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全县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关爱帮扶工作。

五、 职责分工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承担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关爱帮扶工作牵头责任;推动各乡镇(街道办)政府领导,民政牵头,各相关部门和组织参与的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关爱帮扶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健全信息报送机制,指导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信息台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境妇女、智力残疾人员及其家庭纳入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保障范围;指导各乡镇(街道办)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发挥兜底作用,及时接收安置公安机关转送的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开展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结对帮扶活动;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为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提供关爱服务。

县委宣传部负责:针对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权益保障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报道。

县妇联负责:帮助特殊困境妇女维护合法权益,支持特殊困 境妇女就业创业;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爱心力量,整合社会资源优势,开展多种多样的特殊困境妇女关爱帮扶活动。

县残联负责:通过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对智力残疾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排查核对,每年9月前完成更新当年信息台账。并向相关部门同步共享信息;组织开展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挨人员康复工作,为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成疾人员提供康复辅具、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通过企业用人,灵活创业等多种就业相扶方式,推进智力残疾人员就业;未办理残疾证的,协助办理,并帮助落实残疾人相关权益;符合条件的,予以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

县教体局负责:对特殊困境妇女子女及智力残疾少年儿童实施相应教育资助政策;建立健全从学前教育至高中教育阶段的学段全覆盖资助政策,将特殊困境妇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的子女及智力残疾少年儿童纳入资助范围予以优先考虑,应助尽助,让特殊困境妇女子女及智力残疾少年儿童都能够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从根本上阻断困境代际传递。

县公安局负责:积极配合、主动开展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打击各类侵害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无法查明来历的有监护人的特殊困境妇女,进行血样采集,寻找亲属;未落户且符合落户条件的,可采取“本人(或监护人)申请+村委(居委)证实+乡镇(街道)查验+县级公安部门确认”的方式,为其办理落户相关事宜;对于无法查明来历且无具体监护人的特殊困境妇女,公安部门进行血祥采集,寻找亲属,经核实确实无法查明来历的妇女,送至居住区域救助机构。

县司法局负责: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升特殊困境妇女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依托专业律师,对有需求的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提供矛盾排查、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关爱帮扶等服务。

县财政局负责:按照中省市政策和县政府要求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关爱帮扶工作;支持民政、卫健、妇联等有关部门和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为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提供专业服务;指导各乡镇财政所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县人社局负责:将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家庭中符合法律用工年龄,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对象范围,让其充分了解各项就业帮扶优惠政策和相关服务,享受有关扶持政策;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对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技能和水平,并积极组织劳务对接,落实免费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促进就业,增强特殊困境妇女家庭增收能力;确保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拓宽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家庭劳动力就业渠道,开发并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按照就近原则,为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家庭解决就业问题,摆脱生活困境。

县卫健局负责:建立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健康档案;依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健康咨询、康复指导等服务;推行“家庭医生”制度、定期开展义诊、讲座、上门巡诊等活动;各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一步依法做好特殊困境妇女宁精神障碍患者的诊疗服务;对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提供服务,纳入社区(村)随访服务管理;对于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得患者,按照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教治放助和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64号)要求,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和合力,做好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

县医保局负责:参保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纳入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三类监测户等特殊人群管理的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参照相应类别医保报销政策按规定予以报销。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持续关注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的特殊困境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家庭,保障其基本生产生活需求,确保不发生返贫。

县城管局负责:常态化开展临街乞讨的流浪妇女及智力残疾人员排查整治劝返工作。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