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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四项安全核查工作的通知

子政办发〔2021〕123号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四项安全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冬季散煤取暖四项安全核查工作的要求,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安全过冬,现就做好四项安全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四项安全核查工作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胡军任县级总指挥长,由县政府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核查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核查由县应急局牵头负责,城镇燃气安全核查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冬季散煤取暖安全核查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核查工作总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室副主任 蔡永鹏负责日常总协调和总调度工作。

二、联动核查。四项安全核查牵头部门要分别成立核查工作领导机构,抽调足够的人员参与核查工作,各乡镇要全力做好配合工作。县政府近期将通过召开常务会专题听取四项安全核查工作汇报,并邀请市级四项核查工作组组长或包片分组长列席会议。

三、协调推进。冬季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高发期,各乡镇和县级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把四项核查工作与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协调调度,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做好车辆、食宿等服务保障,实行一周一简报(简易版)、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汇报等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确保核查工作不走过场。

四、边查边改。四项安全核查牵头部门要建立核查发现问题隐患台账,及时交办、限时整改、闭环销号,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四项安全核查组在开展工作的同时,要注重成果转化,核查工作结束后,分别形成巩固核查成果、推进安全监管常态化的整改方案,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建立起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