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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子洲县2021年农业农村项目资金补助方案》《子洲县2021年畜牧产业发展奖补办法》通知

子政办发〔2021〕44号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子洲县2021年农业农村项目资金补助方案》《子洲县2021年畜牧产业发展

奖补办法》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农业产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形成农户积极参与到政策引导撬动全产业链有发展、有受益的良好局面,全面提升产业带动效能,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子洲县2021年农业农村项目资金补助方案》《子洲县2021年畜牧产业发展奖补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子洲县2021年农业农村项目资金补助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一号文件精神,持续抓好我县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推进我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现就2021年农业农村项目补助标准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严格落实全县“十四五”规划和“13555”战略部署,按照农业农村“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定位思路,聚焦“果药并举、南绒北肉”产业布局主线,着力构建“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及“主次产业相联,长短产业互补,多重产业叠加”两条发展路径,全面提升我县山区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充分发挥政府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导、激励、组织协调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合作推进机制,推进山区农业现代化发展。

(二)因地制宜、以点带面。以“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为方向,提高农业生产管理水平,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提升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三)科技支撑、市场导向。推广先进的生产技术,严格标准,生产优质、安全、健康、放心的高品质农产品,打造品牌,依托市场求发展。

(四)龙头带动、多样发展。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积极规范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力。

三、农业产业化项目补助内容和标准

(一)中药材基地建设项目。安排890万元,对新建3.5万亩黄芪、黄芩基地和2020年1万亩黄芩基地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新建的集中连片50亩以上且黄芪和黄芩种植比例不低于1:1的中药材基地进行补助,其中黄芪每亩补助150元、黄芩每亩补助280元,每20亩带动1户建档立卡脱贫户。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中药材基地配套建设生产道路,每公里补助2万元(每个基地生产道路补助总额不超1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由村集体、经营主体(个人)申请,乡镇核查申报,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兑付。

(二)山地苹果基地建设项目。安排1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2020年新建的1万亩山地苹果基地按照高标准建设要求进行验收补助。补助标准为:集中连片面积达到10亩以上,成活率85%以上的苹果基地(包含果业公司基地)每亩补助1000元(含苗木等)。项目补助资金由村集体、经营主体(个人)申请,乡镇核查申报,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兑付。

(三)果园改造提升项目。安排440万元,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改造提升低产果园1万亩。其中,80万元用于建设1000亩品种改良和标准园创建,每亩补助800元;140万元用于果园提质增效氮磷钾复合肥购置;60万元用于购置果园新栽、补栽所需苗木;100万元用于支付聘请专家和技术员工资;60万元用于果园农药、园艺工具、拉枝器、反光膜、生物防控体系建设等补助。

(四)果业发展后续配套项目。对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苹果基地防雹网项目和新建250立方米(50吨)以上贮存果库进行补助。具体标准按照市级下达计划和补助标准执行。项目补助资金由村集体、经营主体(个人)申请,乡镇核查申报,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兑付。

(五)设施蔬菜建设项目。对连片新建5个标准日光温室大棚(1个标准棚面积按照8米×50米折算),按每平方米75元补助;对连片新建5个以上标准塑料拱棚(1个标准棚面积按照8米×30米折算),按每平方米12元补助。项目补助资金由村集体、经营主体(个人)申请,乡镇核查申报,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兑付。

(六)马铃薯“一亩田”项目。同意安排270万元,推广马铃薯“一亩田”良种0.9万亩。资金用于马铃薯良种统一采购。良种发放由村级申请,乡镇核查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免费向项目村提供所需良种(100公斤/亩)。

(七)红仁核桃示范推广项目。同意安排150万元,示范推广红仁核桃500亩,其中陕西果业集团子洲分公司示范推广200亩,陕西应马安养殖有限公司示范推广300亩。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每亩补助3000元(含苗木)。项目补助资金由经营主体申请,乡镇核查申报,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兑付。

(八)特色项目。对集中连片栽植桑树100-500亩,每亩补助500元;集中连片栽植桑树500亩以上每亩补助600元。项目补助资金由村集体、经营主体(个人)申请,乡镇核查申报,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兑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在县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实施,项目全部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实施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技术指导,检查验收。

(二)夯实带贫责任。各项目实施主体要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严格按照资金计划完成带贫任务,通过流转土地,雇工等方式,引导脱贫户积极参与到产业发展中,实现稳定增收。

(三)严格资金监管。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督查组,负责对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严防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对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如数追回补助资金,并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图解子洲县2021年农业农村项目资金补助标准


子洲县2021年畜牧产业发展奖补办法

为进一步稳定生猪生产,推进肉羊、超细绒山羊和肉牛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加快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市场化建设进程,提高养殖效益,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产业兴旺,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思路

按照全县“13555”的发展定位和“南绒北肉”产业布局,采取政府扶持,以奖代补的方式,不断培育壮大一批养殖新型经营主体,优化品种、适度规模、科技支撑、生态循环,推进良种繁育、标准化生产、饲草开发利用、疫病防治、粪污资源化利用和产品质量安全,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增强市场供应能力,提高农民收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和山区现代农业融合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21年底全县湖羊养殖规模达到20万只,超细绒山羊养殖规模达到10万只,肉牛养殖规模达到3.5万头,生猪养殖规模达到18.5万头。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采取先建后补的政策扶持措施,鼓励引导农民积极发展牛羊猪等家畜养殖,搞好行业管理和技术服务,提升养殖产业化水平。

(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坚持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相结合,生态养殖与绿色种植相结合,实现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三)市场导向、提质增效的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因地制宜、适度规模、自主经营,使牛羊猪等产业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和振兴乡村的重要产业。

(四)企业带动、典型示范的原则。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群众发展牛羊猪等家畜养殖,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现代牛羊猪等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扶持重点

重点支持返乡创业者、致富能人、职业农民发展草畜产业,进行良种繁育体系、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饲草料生产和畜产品品牌创建等建设。

五、奖补办法

(一)奖补对象

1.养殖规模。扶持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即肉羊、超细绒山羊养殖300只以上、肉牛养殖50头以上、生猪养殖500头以上,规模以下不予扶持。

2.资质要求。养殖场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同时要办理土地、环评和林业等备案审批手续。

3.场址要求。养殖场场址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养区外,并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4.标准化条件。品种良种化、圈舍设施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产品质量可追溯化。

(二)资金来源

使用县财政资金进行奖补。

(三)奖补范围

1、奖补的养殖场户必须是2021年新建或改扩建的,已享受过各级财政扶持的养殖场户,不在奖补范围;

2、属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规模养殖场户以及贫困养殖户不在奖补范围。

(四)奖补标准

1.人工饲草地和青贮窖奖补标准。集中连片或相对集中连片种植50亩以上的优质饲草地,经验收合格,每亩一次性补助饲草种子费100元;青贮窖(池)建设容积在100立方米以上的,经验收合格,每立方一次性补助100元。

2.养殖业奖补标准。建设存栏200只以上杜泊扩繁场或1000只以上湖羊、超细绒山羊良种扩繁场,经验收合格,原则上每场补助资金不超过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的30%,最多不超30万元;建设存栏300只以上肉羊或超细绒山羊养殖场,经验收合格,每场补助资金不超10万元;建设存栏50头以上肉牛场,经验收合格,每场补助资金不超8万元;建设存栏500头以上猪场,经验收合格,每场补助资金不超15万元。肉羊专业乡镇巩固提升达到要求的和肉牛养殖符合专业乡镇建设条件的乡镇,每乡镇一次性奖补10万元;专业村每村养殖湖羊20户以上,每户存栏能繁母羊10只以上,圈舍建设规范、标准,并配套饲草加工设备,每户补助资金不超5000元;每村养殖超细绒山羊20户以上,每户存栏超细绒山羊30只以上,圈舍建设规范、标准,并配套饲草加工设备,每户补助不超1万元;肉牛专业乡镇中每村养殖肉牛10户以上,每户存栏肉牛3头以上,圈舍建设规范、标准,并配套饲草加工设备,每户补助资金不超5000元。

3.品牌创建。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的畜牧产品当年申报认定为绿色食品的一次性奖补3000元,申报认定为有机食品的一次性奖补5000元,申报认定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一次性奖补1万元。二是新型经营主体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表彰的或科技创新发明的,经县涉农整合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励。

    六、项目管理

(一)申报程序。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生产经营地所在行政村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委会核实后,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后以正式文件报县畜牧兽医局,县畜牧兽医局进行审批,否则不予扶持。

(二)项目验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养殖场建设要求于9月底完成,建设完成后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核实后上报县畜牧兽医局。县畜牧兽医局接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会同乡镇在11月底前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在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栏和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验收时,经营主体要积极配合,向验收组提供项目规划、有关批文、养殖档案及相关配套资料等。

(三)资金兑现。项目经县、乡镇验收,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兑付奖补资金;奖补资金由县畜牧兽医局负责拨付给经营主体。如果群众反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放牧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不予扶持。

(四)资金监管。县财政局、审计局、畜牧兽医局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奖补资金落实到位,发挥最大效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畜牧兽医局等相关单位按照申报程序组织审核和验收,并对申请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项目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申报内容不实、骗取奖补资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经发现,追回奖补资金,取消奖补资格。

对审核、验收过程中玩忽职守、优亲厚友、徇私舞弊、截留挪用、套取贪污奖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子洲县养羊专业乡镇建设条件要求  

           2.子洲县肉牛专业乡镇建设条件要求



解读:子洲县2021年畜牧产业发展奖补办法


附件1

子洲县养羊专业乡镇建设条件要求

为全力推进羊产业快速、高效发展,立足乡镇产业基础、资源禀赋、挖掘资源优势,集中要素投入,实行整体开发,促进羊产业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生产,打造成为区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真正成为农民增收、乡村振兴的主导产业。结合实际,提出本要求。

一、总体要求

养羊专业乡镇羊子存栏达到3万只以上,产业布局合理,有产业特色,有统一品牌,有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带动引领,羊产业产值比重达到50%以上、养羊业人均收入比重达到40%以上。

二、具体要求

(一)人工饲草地。人工饲草地面积与羊子养殖规模相配套,做到以草定畜,草畜同步发展。

(二)规模羊场。建设有结构合理的良种羊扩繁场、规模养羊场、养羊家庭牧场等规模化养羊生产体系。羊子品种要优良、纯正,符合品种特征;羊舍建设标准规范,营造舒适的生长环境。

(三)养羊专业村。是指以村为单元,全面实行舍饲养羊,70%以上农户从事养羊生产,养羊收入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以上。全村实行统一羊舍建设,统一品种改良,统一疫病防控。发展家庭适度规模养羊示范户20户以上,其中肉羊每户能繁母羊10只以上、超细绒山羊每户存栏在30只以上。

(四)养殖技术应用。应用推广公羊高效利用饲养管理技术,繁殖母羊分阶段饲养管理技术,羔羊早期补饲技术,优质肥羔生产配套技术,杂交利用技术,有机肉羊养殖技术,饲草料种植与加工技术,肉羊疫病防治技术。

(五)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养羊场(500只以上)配套建设粪污储备设施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推行种养结合、果羊结合生态模式,走生态循环之路。


附件2

子洲县肉牛养殖专业乡镇建设条件要求

为加快肉牛业高质量发展,立足乡镇产业基础、资源禀赋,集中要素投入,实行整体开发,促进肉牛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打造成为区域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真正起到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实际,提出本要求。

一、总体要求

肉牛专业乡镇牛存栏达到3000头以上,产业布局合理,有产业特色,有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引领,养牛专业村占乡镇行政村的60%以上,产值比重达60%以上、养牛人均收入比重达50%以上。

二、具体要求

(一)人工饲草地。人工饲草地面积与肉牛养殖规模相配套,做到以草定畜,草畜同步发展。

(二)规模牛场。鼓励支持建设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等规模养殖示范场,示范带动和吸纳农户从事肉牛养殖。新建成100头以上标准化规模场1个,50头以上家庭牧场3个。

(三)肉牛专业村。是指以村为单元,70%以上农户从事肉牛生产,肉牛养殖收入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以上。全村实行统一牛舍建设,统一品种改良,统一疫病防治。发展家庭适度规模养牛专业户10户以上。

(四)肉牛专业户。是指以家庭为生产单元,以肉牛养殖生产为家庭主要经营项目,并且有专门的饲草饲料地支撑养牛生产,常年肉牛存栏在3头以上。

(五)养殖技术应用。推广应用肉牛杂交改良技术,分段式育肥技术,犊牛早期补饲与断奶技术,缩短产犊间隔,提高母牛利用效率和架子牛供应能力;推广应用饲草料加工技术,肉牛疫病防治技术,保障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六)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牛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推行种养结合、果畜结合生态模式,走生态循环之路。


解读:图解子洲县2021年农业农村项目资金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