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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的通知


办发〔202123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为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铁腕治污三十七项攻坚行动,高水平完成污染治理工作,高效率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反馈问题整改,根据全市“五个一”环保工作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督查暗访机制

县政府主要领导不定期明查暗访,政府分管领导每周明查暗访生态环境工作一次,县委办、政府办会同环委会办公室成立联合督查组,每月对环保工作进行一次督查,不定期开展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要拍摄视频取证,并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问题整改清单。

二、清单移交机制

对中央和省市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县联合督查组发现问题和县委、政府领导批转交办的问题,由环委会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整改责任清单,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责任部门,经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将整改责任清单移交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

三、整改反馈机制

收到整改责任清单的部门单位要及时根据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对问题整改的进度和存在的问题每天反馈县环委办,县环委办要登记备案,整改结束后,要将整改台账、影像资料、佐证材料汇总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送县环委办销号,经环委办审核通过后予以销号,并将相关资料备案存档。

四、点评调度机制

环委办每周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政府分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环委办每月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工作通报,经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后印发;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季度听取、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少于两次,县环保督察组每季度对督查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在全县生态环境工作季度点评会上进行通报,考核排名靠前部门及乡镇作经验介绍,考核排名靠后的部门及乡镇作表态发言,一年内两次被评为最后一名的,取消其年度考核评优资格主管部门每半年组织一次执法检查,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一年进行一次环保专项督查,对攻坚行动推进滞后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厉问责。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