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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重大疾病防控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子政办发〔2021〕15号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重大疾病防控工作部门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县政府决定建立《重大疾病防控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子洲县重大疾病防控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统筹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特制定重大疾病防控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对全重大疾病防控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确定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方针政策;协调解决重大疾病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单位

联席会议由委宣传部、委政法委、发改局、县卫健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卫健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卫健,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负责将联络员名单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重大疾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重大疾病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1.子洲县重大疾病防控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子洲县重大疾病防控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职责分工

  

 

附件1

子洲县重大疾病

防控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人:白艳霞   县委常委、

副召集人:     卫健局局长

    员:张生刚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武龙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局局长

宏雄   民政局局长

郝鹏飞   司法局局长

张崇庆   财政局局长

郑永明   人社局局长

高提文   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张海涛   环保局局长

马文忠   住建局局长

高树栋   交通局局长

王光胜   畜牧局局长

高杰峰   文旅局局长

刘满红   应急管理局局长

    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雪冬   局局长

王治东   医保局局长

刘生朴   公安局副局长

崔奋荣   发改科技局副局长  

    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杜芳东   残联理事长

王玉银   总工会正科级干部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卫健,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卫健局长刘留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附件2

子洲县重大疾病防控工作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卫健局:牵头研究拟订重大疾病防控工作、规划和措施并组织落实,依法监督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对重大疾病防控、环境健康风险开展监测及效果评估。加强对环境与健康工作的统筹协调并督促落实。加强职业病危害治理,监督用人单位对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加强对相关作业场所和个人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组织实施重大疾病科研项目,制订重大疾病防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政策。依法建立与健康相关的信息共享机制并组织落实。研究探索并组织开展重大疾病的中医、中药辅助治疗,充分发挥中医、中药在重大疾病防治中的作用。负责重大疾病的科研攻关任务,为重点疾病防控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依据。

县委宣传部: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和有关部门提供的宣传口径,组织媒体做好重点疾病防治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普及防病知识,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

县委政法委:负责督促指导将防治重大疾病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重要内容,协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大疾病患者的治疗管理和救治救助,严格执行《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加强责任督导和追究。

县发改和科技局:将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科学核定、适时调整相关物资和服务价格。将重大疾病科研项目列入科技研发计划。

县教体局:加强学校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积极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继续把重大疾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之中。

县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疾病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强化对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的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安监管场所重大疾病防治相关政策和规划。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结核病、尘肺病、严重精神障碍等重大疾病贫困患者的相关社会救助工作,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患者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

县司法局:负责订针对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重大疾病防治相关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财政局:根据重大疾病防控需要和财力状况,将防治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补助资金,强化资金监管。

县人社局:会同卫健专题研究,落实医疗卫生人员薪酬待遇政策。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土地整治项目,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基础性工作。

县环保局:加强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配合县卫健局专题研究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的影响,实施环境健康风险管理,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县住建局:加强对城市供水水质保障、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指导和监督。

县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县畜牧局:负责组织畜禽人畜共患病的预防、控制、扑灭,以及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加强兽医卫生监督执法。组织引导地方病病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生产方式,减少地方病发生。

县文旅局:负责做好旅游团组及人员的信息管理工作,引导重大疾病游客及时就医,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等应急事件处置有关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做好重特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中受影响人员的疾病防控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流通的监督管理。加强药品的监管,保证药品质量。加强食盐市场供应监管,保证碘盐生产企业在国家规定的食盐加碘标准范围内,生产碘含量合格的碘盐。

县林业局:结合林业重点工程对病区给予倾斜支持,改善地方病病区生态环境。实施退耕还林项目时,要向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病区倾斜。负责组织开展野生动物源人兽共患病的预防、预报和控制等工作。

县医保局:做好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按规定将重大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并做好符合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工作。

县总工会:依法对职业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县残联: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陕西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精神,组织做好相关重大疾病致残患者的康复救助,以及重大疾病患者残疾预防和康复宣传教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