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文件/ 县政府办文件/ 正文

关于印发子洲县教体系统“三查三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子政办发〔20218号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子洲县教体系统

“三查三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子洲县教体系统“三查三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子洲县教体系统“三查三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综合治理,集中开展“查学生学籍管理,整治跨片区招生导致大班额问题;查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问题;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校园周边乱象”(以下简称“三查三整治”)工作,解决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学生健康安全成长环境,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教育系统“三查三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212号)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大班额、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校园周边乱象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以点带面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治理,不断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努力为学校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2021年1月15日起到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集中开展为期200天的“三查三整治”行动。消除大班额方面,进一步落实“三长”责任制,到秋季学期开学前,各学校完全消除大班额。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面,加大对在职教师违规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查处力度,加大对无证开展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及其他违规开办培训机构的整治力度,对符合标准的尽快办理办学许可手续,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停业整顿,直至取缔。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方面,对校园周边治安状况、文化娱乐场所、各类违规经营行为、交通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三查三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子洲县“三查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白艳霞   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晓东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张虎敦   县政府办主任

     县教局局长

 :郑永明   县人社局局长

张宏雄   县民政局局长

马文忠   县住建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满红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卫健局局长

高杰峰   县文旅局局长

陈天凯   县消防大队队长

刘生朴   县公安局副局长 

崔奋荣   发改局副局长

薛鹏飞   县教体局副局长

曹志伟   县教体局副局长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教体局副局长薛鹏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建大班额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三个工作专班。消除大班额工作由教体局牵头实施,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治理工作由教体局、公安局牵头实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问题由公安局牵头实施。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凝聚工作合力。

四、重点任务

(一)查学生学籍管理,整治跨片区招生导致大班额问题

重点排查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三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学籍管理情况,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消除大班额年度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照起始年级入学人数排查学籍异常变动情况等。集中整治“三长”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不健全、项目建设进度慢、消除大班额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等导致大班额的突出问题。特别整治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执行不力、学籍管理混乱等现象。整治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分校编班后通过考试抢夺优质生源、完成招生任务后违规接收插转生导致大班额等招生乱象。

(二)查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问题

检查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子政办发〔2019〕122号)和市教育局等五部门下发的《榆林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试行)》(榆政教发〔2019127号)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行为,排查《榆林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试行)》规定的校外培训机构名称、办学场所、师资队伍、培训科目、教学点设置、资金管理、章程制度设置情况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整治学校在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过程中有关部门认识不高、责任不明、排查不准、整治不力等问题。集中整治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及组织、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等师德失范行为;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超纲超进度培训、聘用在职教师兼职培训、违规收取培训费用、疫情防控和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规范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各学校要在放假前,组织教师集中学习和签订《榆林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承诺书》。

(三)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校园周边乱象

对照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8)4号)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陕西省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十条措施》(陕市监发〔2020)110号)检查落实情况,排查校园周边治安、文化娱乐场所、食品经营场所、交通安全等治理情况。整治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部门日常管理职责体系不健全、警校合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集中整治学校周边 “护学岗”建设不齐全,上学、放学高峰期勤务机制不完善,网吧、电游室、音像书刊店、彩票店、棋牌室治理不力等问题;整治食品安全承诺制度、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制度、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高盐高糖高脂食品风险警示制度等不健全问题;整治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食品经营网格化监管、食品抽检等措施落实不力问题。各学校要认真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引导每位学生自觉遵守《榆林市学生校外安全倡议书》。

五、实施步骤

我县“三查三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113日至116日)。召开全县教体系统“三查三整治”专题部署会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及要求。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1117日至131日)。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开展“三查三整治”工作。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明确相关责任人,全面开展自查,做到重点领域全覆盖。对于发现的问题逐一记录,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向县教体局报告。县教体局逐条建立问题台帐,形成整改方案。

(三)督查整改阶段(202121日至331日)。“三查三整治”领导小组开展全面督查,根据整改方案逐条整改落实,确保“三查三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整改提升阶段(202141日至910日)。总结“三查三整治”行动工作经验,推广典型案例,构建教育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教体系统“三查三整治”行动是回应百姓诉求、治理教育乱象、净化教育生态、推进全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学校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校“三查三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校长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推动,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任务。

(二)加强统筹部署,夯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在认识上找差距、工作上找短板、措施上找弱项、落实上找问题、安全上找盲点,围绕2021年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实施、组合推进,全面强化依法治教;要严格按照“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全面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坚持“零容忍”态度,该取缔的立即取缔,该整改的立即整改,该处理的严肃处理,确保督查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督导考核,严肃追责问责。“三查三整治”行动期间,县政府将对各有关部门单位综合治理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县教体局要将“三查三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对学校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大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对认识不足、治理不力、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给予一票否决。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等网络和新媒体,以专题形式全面、准确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教育观念和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三查三整治”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以教师师德承诺书、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倡议书、学生校外安全倡议书等形式,加大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主动发声,引领舆论,讲好教育故事,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