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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子洲县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子政办发〔2021〕2号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子洲县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灾害

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子洲县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子洲县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灾害防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安全基础、管控重大风险、治理重大灾害,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榆林市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灾害防治三年行动计划》(榆政办函〔2020〕24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解决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带来的安全隐患,打造平安矿区,促进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要求有序推进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灾害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夯实责任,上下联动,形成一盘棋,对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重点区、一般治理区、综合预防区进行有效治理,及时消除采空区诱发的次生灾害和安全问题。

三、工作机构

成立子洲县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灾害防治工作专班,切实加强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长:惠静波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亚龙  县工业商贸局局长

 员:栾    县工业商贸局副局长

  刘生朴  县公安局副局长

续继阳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吴雪峰  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队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商贸局,由赵亚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专班各项日常工作。

四、主要职责

(一)工作专班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省市关于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灾害防治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完成重点工作任务。

2.全面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县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灾害防治工作。

3.进一步核查核实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现状,审定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治理范围及确定治理主体,及时协调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防治监管责任。

5.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专班办公室职责

1.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落实专班各项工作部署,及时沟通、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2.收集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及时掌握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4.完成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县工业商贸局职责:落实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防治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检查;监督煤矿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督促落实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2.县公安局职责:负责对煤矿企业使用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查处非法购买、运输、使用、储存爆炸物品的行为;配合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指导防治工作中的人防、技防,以及治安、刑事案件调查处理等。

3.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职责:负责煤矿超层越界开采,煤矿地质灾害的安全管理,以及由采空区引发的地面塌陷区或沉陷区治理等

4.县应急管理局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政策等规定;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方案等。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2020年12月—2021年1月)。宣传贯彻《榆林市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灾害防治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核查核实煤矿采空区现状,核清存量,上图清单管控;煤矿企业按照“一矿一策”的模式开展防治工作,可出资招标有实力有经验的大型企业和地质科研院所进行防治。

(二)编制方案和完成试点治理(2021年2月—2021年12月)。各煤矿企业编制完成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自行组织论证评审,向县级工作专班备案,备案后方可开展防治工作。

(三)全面防治(2022年1月—2023年12月)。按照确定的工作方案,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对防治到位的煤矿企业要及时组织评估、验收,并报市级工作专班备案;对防治效果不明显、弄虚作假、未达到治理目标的,要进行处理处罚。煤矿企业要根据制定的防治方案,编制实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各层级、各部门负责人,全面开展防治工作,确保治理方案有效落实,按照时限要求完成防治工作;未能如期完成的煤矿企业,要认真查找问题,优化方案,完善治理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抓好工作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把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灾害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抓实抓好。

(二)严格质量标准。要根据地质特点、开采条件、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因素综合评估严格论证防治措施,制定有针对性、可行性强的防治方案;对出资招标有实力、有经验的大型企业或地质科研院所要把好准入关口;严格各项审查关、技术质量关、安全监督关、竣工验收关,严禁弄虚作假、降低标准,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要落实好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领导、细化措施,确保防治工作按时有序推进。要强化日常监管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采空区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和采空区安全隐患排查,专班将适时组织工贸、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不执行防治方案、非法倒卖、转让治理工程或借治理之名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