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文件/ 县政府办文件/ 正文

关于加快2020年财政预算支出进度的通知

子政办发〔2020〕122号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2020年财政预算支出进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单位:

今年以来,县政府积极向上争资引项,县财政及时下达拨付财政资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保障脱贫攻坚、文化教育卫生、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灾后重建等重点民生工程,逐步化解政府债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但仍有部分乡镇、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进度缓慢,尤其是各类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闲置现象突出。为了维护预算严肃性,加快我县2020年预算执行进度,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榆政财库函〔2020〕1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预算支出进度重要性认识。预算执行进度缓慢,不仅造成财政资金闲置、绩效低下等问题,而且严重影响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有效贯彻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预算执行进度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的重要意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证各类资金支付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夯实预算支出管理基础工作。各单位要建立预算执行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对本单位的财政预算指标、已批复用款计划及资金支付数进行全面账务核对和梳理,理清基本情况,逐项核查,建立清单台帐,制定推进方案。同时,预算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规范预算执行,密切关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进度情况,积极与项目实施单位沟通协调,定期将预算执行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建立预算执行的分析、监督和信息反馈机制,切实解决申报预算时积极主动、执行预算时进度缓慢的问题。

三、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依法理财和厉行节约的理念,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坚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和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重的原则,规范本单位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防止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四、落实通报预算支出进度制度。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各单位在9月底完成支付进度的75%以上,10月底完成支付进度的83%以上,11月底完成支付进度的92%以上。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将适时对各单位实行预算执行情况考评、通报制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综合考核,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管理问题较多或工作措施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同时上报县政府。

五、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按照《子洲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和《子洲县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实施方案》,县政府将成立工作专班,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派出检查组,对各单位滞留时间长、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效益低下的财政资金进行收缴盘活。特别是对10月1号以后项目尚未开工、没有形成支付的专项经费、支付比例较低的业务办公经费进行重点核查盘活,统筹用于工程进度较快且有资金缺口的重点民生项目。

六、建立预算支出与下年预算编制街接机制。县财政局在编制下年预算时,将各单位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及结余情况与下年预算编制统筹考虑,对当年安排的财政资金未能执行或未能全部执行的单位,编制下年预算时按一定比例进行压缩或取消。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