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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房屋等建筑物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子政办发〔2020113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立即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房屋等建筑物安全

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政府相关部门:

为深刻吸8月29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房屋等建筑物的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全县公众聚集场所房屋等建筑物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公众聚集场所房屋等建筑物安全专项检查专班

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张小锐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马文忠任副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交通局、县教体局等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全面负责全县公众聚集场所房屋等建筑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房屋等建筑物安全专项检查的组织工作,并重点做好居民小区房屋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同时,配合县卫健局对医院、卫生院进行房屋等建筑物安全检查,配合县教体局对学校、幼儿园进行房屋等建筑物安全检查,配合县文旅局对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房屋等建筑物安全检查,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场、商场、酒店、宾馆、饭店等场所进行房屋等建筑物安全检查,配合县民政局对敬老院、幸福院进行房屋等建筑物安全检查,配合县交通局对火车站、汽车站进行房屋等建筑物安全检查。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做好辖区内各类公众聚集场所房屋等建筑物安全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重点排查房屋等建筑物地基基础有无不均匀沉降、滑移、悬空等现象,房屋墙身、门(窗)洞角、纵横墙交接处等部位有无产生明显的斜向、竖向及水平向裂缝,支撑楼(屋)面的梁、板、屋架等节点部位有无松动、滑移、拉开、断裂等现象,房屋整体有无明显倾斜等异常变形现象以及有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其它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本次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操作和依法处理的原则进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是此次房屋等建筑安全专项检查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全面开展本行业、本辖区公众聚集场所房屋等建筑物安全检查排查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不漏一处。

(二)加强隐患整治。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等建筑物,要在县住建局的指导下,立即予以整治,第一时间消除隐患。对暂时无法消除隐患的房屋等建筑物,要立即停止使用,转移相关人员,并设立警示标识、警戒线,派专人值守。

(三)严肃追责问责。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责任制,对因房屋等建筑物安全检查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将本行业、本辖区的公众聚集场所房屋等建筑物安全专项检查排查结果及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20年9月11日前报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