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政办发〔2020〕102号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子洲县创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子洲县创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武 静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徐存飞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总工会党组书记
成 员:延 洋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蔡 瑞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局长
张崇庆 县财政局局长
王光胜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白 宇 县水利局局长
叶 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海涛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 雄 县公安局副局长
裴飞雁 双湖峪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永栋 何家集镇镇长
张赛虎 老君殿镇镇长
杜成林 裴家湾镇镇长
张 斌 淮宁湾镇镇长
张 明 驼耳巷乡乡长
苗海东 苗家坪镇镇长
拓明明 三川口镇镇长
纪 波 马蹄沟镇镇长
张 璐 瓜园则湾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马 睿 李孝河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冯武飞 电市镇镇长
候明龙 水地湾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高雄飞 周家硷镇镇长
闫 瑛 马岔镇镇长
景 荣 槐树岔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修文 高坪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贺向阳 砖庙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延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胡永泽、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丁建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示范县创建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政策部署;明确本系统各职能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定本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监测计划,牵头组织并开展本系统、本行业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考核工作;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牵头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建立和完善动物检疫体系,建立重大疫情应急处置制度,指导服务畜禽养殖标准化生产,完善养殖档案,搞好标准化示范场建设;配合市场监管局,抓好生猪家禽等的上市肉品的卫生检疫查验工作,确保放心肉的供应,做好重点养殖场、屠宰场的检验检疫,统计相关检测信息;按有关规定,指导相关养殖基地在污水排放、畜禽粪便及病死畜禽的处理上合规合法,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建立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准入制度和主体监管名录;加大对名录内的重点养殖基地、兽药经营点、畜牧饲料生产销售网点的管理与执法力度,开展人员培训,督促所有生产经营主体尚德守信、合法生产经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项目资金的上争工作;积极贯彻国家有关粮食质量、卫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依法履行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监管职责,定期对粮食质量监督、检测结果进行通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县财政局: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上级及本级对“三品一标”奖补资金及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推进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促进特色农产品标准的技术转化和升格;加强“三品一标”的认证认可,并监督检查企业有无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认证标志的行为;积极开展农业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及保护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商场、超市等流通领域的经营单位农产品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情况;配合基层监管机构落实进入市场后的农产品质量日常巡查、速测等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县环保局:负责全县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对全县大气、水体、土壤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及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监督执行国家、省制定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监督全县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区域污染防治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监督全县灌溉、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监督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技术规范的执行;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种养殖产地环境污染源排查,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县水利局:负责做好县域内水产养殖资源的开发保护工作;建立水产养殖场(户)及渔药、渔饲料等的市场准入制度和主体监管名录;抓好水产品质量监测,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对养殖户的培训力度,开展并示范健康养殖场建设;常态化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各乡镇: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镇对村和基层站所的年度的绩效考核范畴,并明确监管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体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益性质;制定村级协管员考核管理办法并出台联绩联酬制度;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落实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的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内主要农产品实施监督检测(速测),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监管检测工作;督促各农业示范园区、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落实农产品自检制度和准出制度,保证不合格农产品不出村、不出场、不出户;倡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单位和生产经营大户开展农产品质量“创牌立信”活动,进行诚信体系建设;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要从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放在部门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二)突出重点,强化执法。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突出抓好种植基地、养殖基地以及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规范管理、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围绕农产品从种养到收获整个链条,全面清查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对查出的问题,一个一个地进行整治,整治一个巩固一个,不留死角。
(三)强化培训,加大宣传。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重点对各级监管人员以及农户开展培训,切实提高执法监管和指导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电视、广播、会议、宣传栏、科技下乡、知识培训、张贴挂图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营造我县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促进我县农产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