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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子洲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子政办发202083号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子洲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

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子洲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子洲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

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

 

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及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工作,全面查清全县的每一宗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用途及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情况,形成符合统一调查规范、统一数据管理的不动产登记要求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数据,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和完成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数据汇交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局)严格按照《地籍调查规程》要求,组织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工作,调查全县范围内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状况,获取每一宗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信息,形成完整的地籍调查成果,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提供依据。在开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的同时,依据《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全面查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每一宗土地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面积、权属等基本情况,实现农村房、地调查的同步开展和调查成果的统一管理,为完成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奠定基础。

(二)同步开展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范要求履行受理、审核、登簿程序,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及其登记发证面积。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工作重点,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加快地籍调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

(三)全面完成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依据《地籍调查规程》和《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对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成果进行入库,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信息化数据库建设,建立完善图形、属性、电子档案为一体的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实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并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化建设相衔接,实现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成果的数字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4月25日—2020年6月15日)

1.资料收集。收集历年以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审批文件、房产现有调查成果等相关资料信息。

2.选择专业调查队伍。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公开招标,选择技术过硬、口碑好的专业调查队伍。

3.组织人员。统计好配合调查单位的技术干部,印制相关文件政策,所有人员人手一册,掌握流程和技术。

(二)实施阶段(2020年6月16日—2020年11月30日)

1.外业调查。以专业调查队伍人员为主体,抽调技术人员配合,完成辖区内的房地测绘、权属确认和相关数据资料收集等外业调查任务,形成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成果。

2.成果入库。充分利用软、硬件平台,建设完善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登记发证数据库,实现对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成果所涉及的图形、属性、档案等信息化进行一体存储、管理与应用,并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化建设相衔接。

3.证书发放。根据农民意愿,对完成权籍调查的农户依申请办理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

(三)成果汇交(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底)

按照市上安排时间节点,进行成果汇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政府办主任和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领导小组(后附),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按时完成本次工作任务。

(二)加强经费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财政局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确保农村不动产登记相关经费落实到位。

(三)加强舆论宣传。利用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的宣传力度,印发宣传册、出动宣传车辆深入田间地头宣传,提高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的知晓率。

(四)明确职责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抓好落实,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强化跟踪指导,确保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子洲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

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成立子洲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长:贺安刚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虎敦  县政府办主任              

高提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员:蔡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局长

        加春雄  县财政局局长

马文忠  县住建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雪冬  县林业局局长

王光胜  县畜牧局局长

张崇庆  县水利局局长

张宏雄  县民政局局长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县司法局副局长

裴飞燕  双湖峪街道办主任

马永栋  何家集镇镇长

张赛虎  老君殿镇镇长

杜成林  裴家湾镇镇长

   淮宁湾镇镇长

   驼耳巷乡乡长

苗海东  苗家坪镇镇长

拓明明  三川口镇镇长

   马蹄沟镇镇长

   瓜园则湾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李孝河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冯武飞  电市镇镇长

侯明龙  水地湾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高雄飞  周家硷镇镇长

   马岔镇镇长

   槐树岔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修文  高坪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贺向阳  砖庙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高提文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