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文件/ 县政府办文件/ 正文

关于印发《子洲县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子政办发〔202058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子洲县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现将《子洲县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子洲县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县道路客运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客运经营,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秩序,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榆政办函〔2020〕49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交通疫情防控和客运市场整治“两手抓、同推进”,健全和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工负责”的打击非法营运常态化工作机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客运经营,持续净化客运市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好交通运输先行官作用。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子洲县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张小锐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高树栋 县交通局局长

 员:刘生朴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杜方东 县残联党组副书记

        胡少华 县交通局党组成员

        张晓荣 县交通局副局长

        马彦锋 县运管所所长

        李艳阳 县出租办主任

        钟雄东 县交警大队副队长

        马米林 县汽车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高树栋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执法大队,执法一大队队长由马彦锋同志兼任,抽调运管所、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人员组成,负责整治非法从事出租客运行为;执法二大队队长由李艳阳同志兼任,抽调出租办、公安局、交警队执法人员组成,负责整治非法从事班线客运行为。

三、整治重点

对汽车站、火车站、重要路口、医院、学校、酒店、乡镇集镇等重点区域存在的非法客运经营行为的予以重点打击;对通过网络、微信群平台非法组客、以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予以严厉打击;对不具备经营资格非法从事出租客运经营行为的坚决予以取缔;对于违规行为严重、造成服务质量事故的要严处重罚,直至清退出客运市场;对大规模组织非法营运的坚决打击并依法查处;对营运车辆扰乱客运市场秩序、欺行霸市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干扰正常执法,冲撞执法人员,威胁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的暴力抗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不实行刷卡乘车的公交车辆和打表计费的出租车辆予以停运整顿;净化车厢环境卫生,杜绝司乘人员车上抽烟、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全面提升公交车、出租车、班线客运和“村村通”客车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阶段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从5月1日开始,至7月30日结束,为期3个月。

(一)组织动员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抽调县运管所4名、出租办4名、公安局4名、交警大队4名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非法经营车辆活动密集场所进行清查摸底,确定打击整治对象,结合实际拟定有针对性工作措施,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为实施全面的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准备;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知晓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争取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7月20日)各执法大队要在重点区域实行驻点稽查,不定期开展早查、夜查行动,将日常监管和突击整治有机结合起来;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涉牌涉证等非法营运车辆;对整治过程中各类信息进行研判,详实统计,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提高整治工作成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7月21日至7月3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非法营运源头治理和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认真履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把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县财政局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经费保障。

(二)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执法大队要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力度,有效净化客运市场环境。在执法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调查笔录和处理情况记录,对违法违章的处罚必须做到认定事实清楚、处罚有据、符合法定程序。整治期间,对查扣的违法车辆和人员,按照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对拒不接受处理者,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成员单位和宣传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全面、深入、持续宣传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四)巩固成果,长效管理。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完善加强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管理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促进全县道路运输稳定发展,为整县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发挥先行引领作用。

 

解读:《子洲县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