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政办发〔2020〕50号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子洲县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现将《子洲县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子洲县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
三年行动方案
(2019-2021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省、全市关于恢复生猪生产的相关决策部署,加快我县生猪生产恢复发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行动目标
目标任务:全面有效遏制生猪养殖存栏量下滑势头,确保我县生猪及猪肉的市场供应基本稳定,2020年底前生猪产能恢复到常年水平;2021年底实现生猪及猪肉自给平衡、略有调出。
总体要求:通过加大各项扶持政策促进生猪养殖转型升级;鼓励引导广大养殖户积极发展生猪养殖,现有养猪户扩大养殖规模,确保生猪及猪肉基本自给,并实现供给平衡。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落实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积极争取省市资金,支持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增强繁殖能力和疫病防控能力建设;落实省市财政贷款贴息资金,切实帮助生猪养殖企业减轻资金压力;合理利用县级财政补贴资金,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恢复产能,提升生物安全防范水平;落实统计监测专项经费,强化生猪产销监测预警工作。(县畜牧兽医局、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具体落实)
(二)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三年内力争创建1个省级生猪标准化示范场、2-4个市级生猪标准化示范场;加强对标准化示范场创建的技术指导服务。并以标准化示范场辐射带动周边乃至县域内其他养猪场发展,努力提高县域内生猪养殖场生产经营水平和能力。(县畜牧兽医局负责)
(三)稳定提高“两场”生产能力。落实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财政支持政策,指导完善相关生物安全防控措施,优化生产结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协调解决好养殖场规划、土地、环评、项目审批、贷款扶持等问题。(县畜牧兽医局、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加大对生猪养殖场的扶持力度,调动恢复生产的积极性。根据《子洲县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畜牧产业标准化规模发展奖补办法》(子政办发〔2020〕37号),对新建500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场进行扶持,经验收合格,每场扶持不超15万元。(县畜牧兽医局负责)
(五)加快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贯彻落实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坚持以地养地、种养结合的总体思路,坚持因地制宜、因场施策,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全县标准化规模养殖达到一定水平,畜禽粪污综合处理利用率达90%以上,其中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100%。根据因地制宜,因场施策原则,基本建立符合本地本场实际的粪污资源化利用主导模式,逐渐形成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格局。(县畜牧兽医局、县环境保护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落实好养殖项目环评政策。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对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在线填写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表,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对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探索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可以不经过开工前的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七)简化用地程序,保障畜禽养殖用地。落实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政策,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允许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根据养殖规模,合理确定用地规模;使用宜林地按不改变林地用途使用,不占用林地定额,提高用地取得效率。(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林业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八)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加强对涉农等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大财政相关资金对生猪生产恢复发展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生猪良种繁育体系、标准化规模场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落实好重大动物疫病及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等资金,加快相关资金的拨付进度。(县财政局、县畜牧兽医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九)加大金融保险对生猪生产的支持力度。加大对生猪养殖场的信贷支持力度,扩大抵押担保物范围。协调金融机构,为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企业、养殖户提供信贷支持。扩大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覆盖面,落实好生猪政策性保险,降低养殖风险。(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畜牧兽医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做好禁养区内养殖场调整和整治工作。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指南》和《子洲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子政办发〔2020〕17号),全面清理超范围划定的禁养区。做好全县禁养区范围内规模养殖场的清理和搬迁尾留相关工作。(县环境保护局、县畜牧兽医局按职能负责)
(十一)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健全和完善子洲县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县乡村三级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县乡村三级防疫具体责任。(县畜牧兽医局负责)
(十二)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严格落实排查、消毒隔离、生猪调运监管、禁用餐厨废弃物喂猪等有效防控措施,实行生猪等活畜禽及其产品运输车辆备案制度和指定通道运输制度。加大力度对生猪产品市场监管力度,严防携带猪瘟病毒的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强化向广大养殖户进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宣传。严格规范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疫情报告制度,对故意隐瞒、瞒报、谎报等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畅通相关疫情举报渠道,建立疫情报告奖励制度。进一步完善非洲猪瘟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处置突发性动物疫情。(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对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加强对病死畜禽专业化集中处理,所有规模养殖场户要严格执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县畜牧兽医局、县环境保护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积极发挥畜牧兽医机构、行业协会等相关人员的技术优势,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和入户指导,生猪养殖及疫病防控等实用技术。(县畜牧兽医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相关政策保障制度。要认真落实猪肉等“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政策措施,不断提高生猪生产、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和调控保障能力。按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努力促进生猪生产力恢复。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畜牧兽医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其它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恢复生猪生产工作专班,强化生猪生产恢复政策协调落实。畜牧兽医局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强化指导服务。加强生猪生产、价格监测,开展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预测信息,引导养殖场户增养补栏。做好养殖场直连直报平台备案信息更新。加强生猪良种、良法、良料集成组装和实用技术推广,增强技术指导服务能力。
附件
子洲县生猪生产稳产保供目标任务分解表
乡镇 | 生猪存栏(万头) | 生猪出栏(万头) | ||||
2019 | 2020 | 2021 | 2019 | 2020 | 2021 | |
双湖峪 | 0.13 | 0.15 | 0.17 | 0.16 | 0.17 | 0.20 |
三川口 | 0.36 | 0.40 | 0.43 | 0.49 | 0.51 | 0.55 |
马蹄沟 | 0.40 | 0.45 | 0.49 | 0.55 | 0.57 | 0.63 |
周家硷 | 0.18 | 0.20 | 0.21 | 0.23 | 0.24 | 0.26 |
马 岔 | 0.14 | 0.15 | 0.17 | 0.17 | 0.18 | 0.22 |
槐树岔 | 0.13 | 0.14 | 0.16 | 0.16 | 0.17 | 0.36 |
高 坪 | 0.11 | 0.12 | 0.13 | 0.14 | 0.15 | 0.19 |
砖 庙 | 0.16 | 0.18 | 0.20 | 0.20 | 0.21 | 0.23 |
电 市 | 0.16 | 0.18 | 0.20 | 0.20 | 0.21 | 0.28 |
水地湾 | 0.17 | 0.20 | 0.21 | 0.21 | 0.22 | 0.26 |
李孝河 | 0.12 | 0.13 | 0.14 | 0.16 | 0.17 | 0.20 |
瓜园则湾 | 0.11 | 0.12 | 0.13 | 0.14 | 0.15 | 0.18 |
苗家坪 | 0.37 | 0.41 | 0.43 | 0.51 | 0.52 | 0.55 |
裴家湾 | 0.22 | 0.24 | 0.25 | 0.30 | 0.31 | 0.36 |
老君殿 | 0.18 | 0.21 | 0.22 | 0.24 | 0.25 | 0.32 |
淮宁湾 | 0.15 | 0.17 | 0.19 | 0.20 | 0.21 | 0.25 |
何家集 | 0.24 | 0.26 | 0.27 | 0.32 | 0.33 | 0.38 |
驼耳巷 | 0.17 | 0.19 | 0.20 | 0.22 | 0.23 | 0.28 |
合 计 | 3.5 | 3.9 | 4.2 | 4.6 | 4.8 | 5.7 |